索引号: | m227841--2021-013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扬农管理处 | 生成日期: | 2021-08-24 14:20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常态长效,提升城市管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满足市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按照《区委办公室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湖区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常态长效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办发电〔2020〕5号)及《中共南昌市东湖区委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或调整部分议事协调机构及相关组成人员的通知》(东干字〔2021〕1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处创建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指导意见》和《南昌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要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着力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彰显核心城区省会担当,精心规划、精致建设、精细管理、精美呈现,促进城市生产发展、生活宜居、生态良好,打造城市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城市文明程度、城市文化品位、群众生活质量,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完善机制、强化措施、严格奖惩,促进南昌市文明城市创建水平得到全面提高,各项创建工作达到《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规定的测评标准和要求,杜绝发生《全国文明城市动态创建管理措施(负面清单)》内容,实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常态长效。
三、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
为加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根据实际情况,成立东湖区扬农管理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
东湖区扬农管理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 负 责:谌 洁 党工委书记
总 指 挥:徐国华 党工委副书记、主任
常务副总指挥:熊豫闻 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
副 总 指 挥:郭国荣 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政法委员
李保良 副主任科员
指挥部成员:各部门、各社区、执法队主要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处创建办),处创建办主任由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熊豫闻兼任,副主任由副主任科员李保良兼任,执行副主任由雷菊保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处创建办负责创建指挥部综合调度和日常工作。
精准创建期间,处创建办下设五个工作组,分别为:综合协调组、实地达标组、材料申报组、问卷调查组和作风问责组。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邓凤玲
工作人员:雷菊保、钟倩婷、江翩
职 责:
(1)负责精准创建期间指挥部综合协调调度工作;
(2)负责精准创建期间各种会议的筹备、组织,起草综合性文件、领导讲话稿、工作总结,负责收发文件、编发简报等工作;
(3)完成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实地达标组
组 长:雷菊保
工作人员:陶勇杰、邱惠
职 责:
(1)负责《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中有关实地点位达标等工作;
(2)负责精准创建期间的实地督查调度工作;
(3)完成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3.材料申报组
组 长:江翩
工作人员:钟倩婷、王珍、左燕
职 责:
(1)负责对《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操作手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操作手册》进行解读,提出任务分解意见,负责创建工作的材料收集、整理、审核和上传工作;
(2)完成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4.问卷调查组
组 长:江翩
工作人员:陶勇杰、邱惠
职 责:
(1)负责创建入户问卷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调度、 培训等工作;
(2)完成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5.作风问责组
组 长:雷菊保
工作人员:钟倩婷、熊宪宾
职 责:
(1)负责对创建工作中出现的作风问题线索进行问责;
(2)根据处创建指挥部要求,负责对上级文明办、创建办在扬农检查期间发现问题的追责;
(3)完成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全处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全处“一盘棋”的思想,既各司其职、守土负责,又协同作战、合力攻坚。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高位推动,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具体抓、抓具体,处创建指挥部要加强指挥调度、统筹协调、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2.落实工作保障。处创建指挥部要全力以赴开展创建工作。处经发办要把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创建工作。要成立相应机构,充实办公人员,妥善安排资金,为落实创建任务提供必要的保障。
3.明确责任分工。各工作组要根据《全国文明城市(地级以上)测评体系》要求,逐项逐条对照落实。对属于单个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要做到不等、不靠、不让,积极主动完成任务;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牵头部门要主动负责,搞好组织协调,责任部门要积极配合,服从安排,抓好落实。
4.加力宣传发动。要围绕深化创建工作主题,突出创建为民的工作思路,加强宣传引导,明确宣传重点,营造良好的创建舆论氛围。要深入基层,广泛开展社会宣传教育和各类创建主题实践活动,吸引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文明创建活动,让市民群众切实体会到文明城市创建是一项利国利民的民生工程。要创新报道方法,让宣传形式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切实提高市民的知晓率和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