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A25010-6240-1609-5849-6304-1788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扬农管理处 | 生成日期: | 2019-12-13 14:50 |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值班室值班方案》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我处值班工作,充分发挥管理处上传下达、组织协调的中枢作用,确保各类突发事件及时准确的报告、快速有效的协调处置,根据管理处值班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值班人员安排
1、严格遵守值班表安排值班。
2、严禁非正式人员顶班。
二、值班时间安排
1、值班室实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
2、工作日晚上值班时间为17时至次日9时。
3、双休日、节假日值班时间:当日9时至次日9时。
三、值班后勤保障
1、值班工作由党政办统一负责。
2、负责每月提前制定一期值班表,发放至每一位值班领导、值班干部。
3、值班地点设在一楼值班室。负责值班室公共物品(传真机、电话机、空调等)的安全使用,特别是要确保电话、传真机等通讯设施能够正常工作。安排人员打扫值班室卫生,确保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地面、桌面干净整洁。
4、负责安排值班人员值班用餐。
5、负责值班人员的考勤工作,督促值班人员做好值班签到、值班记录、情况上报等工作。
四、值班工作要求
1、处理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记录清楚来电人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内容、公文来函的主要内容,并作处理。如收到紧急来电、会议通知等,应在10分钟内将有关情况报告相关领导。
2、处理突发事件。对突发事件、重要事项要及时向带班领导汇报,根据领导指示做好处置工作。如需向区政府总值班室汇报(电话:86225140),应在事件发生30分钟内先电话汇报、短信汇报,2小时内将纸质文件报区政府总值班室;重大事件、影响国家稳定事件,应在事件发生10分钟内先电话汇报、短信汇报,1小时内将纸质文件报区政府总值班室。事发后2小时未报信息,被其他方式报出,属于迟报;3小时未报,属于瞒报;值班人员也是信息报送员。
3、做好上级检查、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如遇上级检查工作,负责做好接待,根据检查人员的要求,采取必要的应对措施。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访求,做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在做好稳控工作的同时,及时向带班领导和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汇报。
五、值班纪律
1、加强领导和管理,带班领导要在岗在位,认真做好辖区内相关事务的处理,如遇突发情况,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及时妥善处置,同时向党政主要领导报告。值班人员不得请假,如个人有特殊情况临时换班,需提前向带班领导说明,同意后安排好调换。
2、严格遵守值班时间和地点。值班人员必须在值班室值班,坚守工作岗位,尽职尽责,严禁出现脱岗现象。值班电话要求及时接听。保持24小时畅通,不允许将值班电话进行转移设置。值班时间不能打牌、玩游戏等。保持值班室环境卫生,爱护值班室公共设备。
3、严格登记、交接班制度。值班人员要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凡值班期间发生的任何与工作有关的内容都应准确填写在值班记录本上。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交接班实行签字确认制度,当天的事务原则上要处理完毕,做到不拖拉、不推诿,未处理完毕的事情,要给接班的人员交待清楚。
4、处纪工委将对值班情况进行随机督查,如发现无人接听电话、不在岗等情况,由分管领导给予严肃批评。如处纪工委督查发现2次(含2次)以上或被上级部门督查发现1次(含1次)以上,责令当事人写出检讨并予以全处通报批评,并由纪检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约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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