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A25010-0936-0697-3853-3677-7658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生成日期: | 2017-12-20 20:12 |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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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关以外的人员在机关办事,了解情况、反映问题所询问的第一位所指机关人员即为本制度的“首问人”。 二、“首问人”对来机关办事的人员必须完全负责地向其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不能以任何理由或借口回避或推诿。 三、“首问人”对来机关办事人员的询问应首先通报自己的名字,职务,并了解来人所办事宜。 四、“首问人”对当事人提出的要求一时不能办妥的必须耐心向对方解释清楚,对于超越自己职责范围的事,必须写出书面记录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负责复,对不属自己办事范围的事,“首问人”应根据本人所办事宜告诉来人去有关部门科室办理,并把来人情况介绍给办事人员后方可离开,如办事人不在,应与来人约定联系方法,并负责通知来人下次来机关办事时间。 五、“首问人”如违反上述规定,又有办事人举报,情况恶劣应在部门内部作检查,并向办事人赔礼道歉,屡教不改下岗学习教育三个月,学习教育期间领工资的60%,并以学习教育的情况,由局党委会议决定是否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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