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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东湖区政府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17-12-25 10:58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08年南昌市东湖区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南昌市东湖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编制。2008年度南昌市东湖区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的事项。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南昌市东湖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6221407,电子邮箱:dhqzfb@nc.jiangxi.cn。
一、概述
为认真做好2008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条例》,根据《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精神,东湖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东湖区推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办主任、区监察局副局长任副组长,区政府办、区监察局、区法制办、区信息中心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区政府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即区政府办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区各单位、各部门也明确了分管领导,指定专门工作人员,切实担负起推进、指导、协调本单位、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职责。按照国务院、省市的要求,全区政府各部门、各街办、贤士湖管理处48个行政机关,其中包括垂直领导和双重领导的部门,按“由近及远、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主动公开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基本完成了2006、2007年政府公开信息目录编制工作。与此同时,对新产生的政府信息,及时填报、审核后予以公布。2008年5月1日,通过南昌东湖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xxgk.nc.gov.cn/dhq/)向全社会公开。截至2008年底,东湖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为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市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及会议精神,我区于2008年年初开展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08〕36号)和《江西省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等文件贯彻学习、宣传活动;4月20日对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员进行了业务培训;转发了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和南昌市政务公开工作督查暨问责办法的通知》。同时,还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规范政府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时间,防止出现该公开的不公开,涉密事项公开等现象。下发了《关于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年中和年底分别对全区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从督促检查情况看:区政府各部门、各街办、贤士湖管理处能够按要求完善本部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责任制,切实抓好组织领导、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三落实,明确工作部门职责,理顺工作关系,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部流转程序,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评议制度、考评追究制度等,严格落实保密审查,做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工有人管、落实有人干、监督有人查。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办、贤士湖管理处,包括垂直领导和双重领导部门的内部组织机构的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均在南昌市门户网站、南昌东湖网站、本单位网站上进行了公开,并且在上述网站上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省政府的规范要求,各部门指定了专人负责公开政府信息或更新政府信息,基本做到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至2008年12月31日止,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065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分为: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发展规划、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经信息、行政执法、公共服务和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九类。全区政府部门、各街办、贤士湖管理处共48个行政机关,其中包括垂直领导和双重领导的部门,按照全省统一分类主动公开了本机关的政府信息。据统计:概况信息364条,法规文件351条,发展规划98条,工作动态850条,人事信息76条,财经信息52条,行政执法81条,公共服务193条,无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没有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08年度全区无依申请公开信息。同时,我区还通过设立“书记信箱”、“区长信箱”、“廉政信箱”、“民声通道”、“网上信访”、“在线QQ咨询”、12343社区服务在线等形式,对群众的提问咨询、意见建议26万余件次,都认真给予了办理或解答。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度我区无依申请公开信息,故未产生有关费用问题,也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2008年我区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也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与国务院、省、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相比,还有较大的差距。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有:一是部分部门和个别领导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高,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还不够;二是各部门之间工作进展不平衡,信息制作不规范,内容不全面,没有按照省、市政府的规范要求进行编制、填报和公开;三是信息管理员队伍力量比较薄弱,操作不顺畅、不熟练,政府信息更新不够及时。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改进。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媒体等方式,广泛宣传《条例》,大力提高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继续加大培训力度,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全区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依法主动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严格按照《条例》规定,政府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主动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反映行政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和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严格审核把关。严格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在公开政府信息前,依照《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认真审核,未经审核的政府信息内容不予公开,坚决杜绝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公开,把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的质量与速度关,确保按时间按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布、公开于指定网站和场所。
(四)加强长效管理。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管理工作,我们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包括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教育培训机制等,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评议。按照《条例》要求及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的监督,确实提高行政行为的透明度,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促进依法行政。
附件:
南昌市东湖区200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东湖区信息公开办公室 填报时间:2009年3月18日
指 标 |
单 位 |
数 量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2065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2065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总数 |
件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网上申请数 |
件 |
0 |
3、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5、电子邮件申请数 |
件 |
0 |
对申请的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2、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不予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非本机关政府信息数 |
件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九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