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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i618267--2025-013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东湖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5-05-22 15:08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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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区人大十七届五次会议第58号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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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徐亚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中小微企业应急基金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财政资金压力限制

    1. 现有财政支出结构制约:政府财政预算需保障诸多领域的资金需求,如教育、医疗、基础设施建设等。这些领域是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支撑,每年都需要投入大量且持续增长的资金。例如,在教育方面,为了提升教育质量,改善教学设施,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等,财政资金投入不断加大。在这种情况下,可用于设立中小微企业应急基金的资金空间极为有限,难以从既定的财政支出结构中挤出大量资金专门用于应急基金。

    2. 财政收入不确定性影响: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税收、非税收入等。然而,经济形势的波动、税收政策调整以及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都会对财政收入产生显著影响。例如,在经济下行期间,企业经营困难,税收收入可能大幅下降;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时,受灾地区的税收减少,同时还需要财政资金用于救灾和恢复重建。这种不确定性使得政府在规划财政支出时,对于设立中小微企业应急基金这样的大额专项资金会格外谨慎,因为一旦后续财政收入无法支撑,应急基金可能难以为继。

     二、管理运营难度大

    1. 基金使用标准难以界定:中小微企业面临的经营困境各不相同,对于哪些企业能够申请应急基金、在何种情况下可以申请、申请额度如何确定等问题,制定科学合理且可操作的标准极为困难。例如,一些企业可能因自身经营不善导致资金链紧张,而另一些企业则是受外部市场环境冲击,如何区分并确定救助对象和救助程度是个难题。如果标准过于宽松,可能导致应急基金被滥用,无法真正帮助到最需要的企业;若标准过严,又可能使许多有潜力的企业得不到及时救助。

    2. 监督管理成本高:设立应急基金后,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资金的合规使用。这涉及对企业申报材料的审核、资金流向的跟踪、使用效果的评估等多个环节。而中小微企业数量众多、分布广泛,监管难度大,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例如,要准确核实企业申报的经营数据真实性,就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专业力量。高昂的监督管理成本可能超出政府的承受范围,也会影响基金的实际运作效率。

     三、市场机制替代可能性

    1. 金融市场的作用:当前金融市场不断发展,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了一定的融资渠道。银行可以提供贷款服务,通过完善信用评估体系,对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微企业给予资金支持;资本市场也逐渐向中小微企业开放,如创业板、科创板等,为企业提供股权融资机会。此外,民间金融机构、小额贷款公司等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中小微企业的短期资金需求。因此,在一定程度上,金融市场可以替代应急基金为企业解决资金问题。

    2. 企业互助机制的潜力:企业之间可以通过建立互助合作机制来应对经营风险。例如,同行业或产业链上下游的企业可以成立互助协会,会员企业定期缴纳一定费用形成互助资金池。当某个会员企业遇到临时性资金困难时,可以从资金池中申请借款,缓解资金压力。这种企业互助机制基于企业间的相互了解和信任,更贴近市场实际情况,且管理成本相对较低,相比政府设立应急基金可能更具灵活性和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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