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j602402--2024-0145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审计局 | 生成日期: | 2024-11-04 16:36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3年10月,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东湖区2022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有关规定,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的相关要求,区审计局对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了督促,并对落实情况逐项开展检查,检查结果反映:各部门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健全完善了相关制度要求,增强了遵守财经法规的意识,确保了审计问题的整改落实,审计监督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目前,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2022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8项问题,已整改5项;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中存在的13项问题,已整改12项。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关于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主要涉及部分收入未纳入非税管理;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财政专户利息未及时缴库;债券资金未及时使用;与下级往来挂账数据不清;国库库款保障水平不均衡;财政往来账款未及时清理;绩效管理工作监管不到位等方面,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部分收入未纳入非税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12月,区财政局将廉政专户余额1497.13万元全部缴入非税收入专户。相关暂扣账户已单独计息核算。
(二)关于“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8月,区财政局将审计发现的未缴库非税收入全部上缴国库。
(三)关于“财政专户利息未及时缴库”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财政局已于2023年将审计发现未缴库非税收入账户利息收入、财政专户的利息收入分批全部上缴国库。
(四)关于“债券资金未及时使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中。区财政局一是组织召开一般债券支出调度会,协调项目建设的难点、堵点;二是下发《加快一般债券支出进度的函》督促用款单位加快支出进度;三是将暂时无法形成支出的2022年一般债券资金2158.2万元调整了项目用途。截至2024年8月底,2022年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资金已使用8688.82万元,支付率42.38%。
(五)关于“与下级往来挂账数据不清”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中。区财政局与扬子洲镇正在开展上下级财政结算复核工作,初步拟定2015年-2023年结算单。双方协商拟于2025年上半年完成核定并出具2015年至今的结算单。
(六)关于“国库库款保障水平不均衡”的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区财政局按照审计建议加强对库款运行情况的检测,全年库款保障水平均保持在0.3-0.8合理区间。(库款保障水平是库款预算执行的集中反映,库款保障水平系数=期末库存金额或数量÷当期销售金额或数量,系数过高意味着资金未得到有效利用,使用效益不足;过低则意味着保障水平低,支付风险较大。库款保障水平的合理区间在0.3-0.8)。
(七)关于“财政往来账款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整改中。区财政局已于2023年完成借出款项、新增财政借款的清理,应付款正在清理中。
(八)关于“绩效管理工作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财政局已聘请第三方绩效评价中介机构对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复核并出具《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同时,已指派专人负责绩效评价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关于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主要涉及区教体局、区民政局预算编制不细化,区教体局预算编制不规范,区教体局、区民政局预算约束力不强,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决算编制不真实、不准确,区教体局、区医保局、区民政局未按规定使用预算指标,区教体局重大项目管理不够规范,区民政局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不规范,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国有资产底数不清、账实不符,区教体局、区民政局应纳入单位收入管理的款项列入暂存款,区民政局向下属事业单位转嫁差旅费,区医保局无依据或超范围发放补贴,区民政局会计核算不够规范,区教体局、区医保局、区民政局绩效自评报告不规范等方面,整改情况如下:
(一)区教体局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不细化,其他类指标占比高”的问题。区教体局的2023年度预算编制中已不再安排待定项目。
2.关于“预算编制不规范,存在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界限不清、主管部门代编预算的现象”的问题。区教体局通过健全完善《东湖区教体局财务预算与执行情况管理办法》规范了预算编制工作。
3.关于“预算约束力不强”的问题。区教体局通过健全完善《东湖区教体局财务预算与执行情况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用款计划和项目支出计划,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从而避免产生过多追加支出。
4.关于“决算编制不真实、不准确”的问题。区教体局2023年已将所有项目落实到二级单位,由用款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编列决算。
5.关于“未按规定使用预算指标,指标间串用”的问题。区教体局通过健全完善《东湖区教体局财务预算与执行情况管理办法》,明确支出应按计划或预算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规范预算资金的使用。
6.关于“重大项目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区教体局正在整改中。东湖区城北幼儿园装修工程已完成竣工结算审核;邮政路小学于2023年10月取得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用于建设邮政路小学天骥校区新建工程项目,于2023年11月报财政评审,该工程项目已通过消防、人防验收,目前正在推进规划验收中。此外,区教体局制定了《东湖区教育系统校建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要求项目开工前应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办理结算,规范项目管理。
7.关于“国有资产底数不清、账实不符”的问题。区教体局已做调账处理,同时通过健全完善《东湖区教体局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规范资产核算。
8.关于“应纳入单位收入管理的款项列入暂存款”的问题。区教体局及其下属4所学校已根据审计建议对应纳入单位收入管理的暂存款进行了调账处理。
9.关于“绩效自评报告不规范”的问题。区教体局通过健全完善《东湖区教体局财务预算与执行情况管理办法》规范了绩效自评报告的出具。
(二)区民政局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不细化,其他类指标占比高”的问题。区民政局通过健全完善《东湖区民政局内控管理制度》,确保预算编制的细化要求得到落实。
2.关于“预算约束力不强”的问题。区民政局通过健全完善《东湖区民政局内控管理制度》,明确要求应结合工作实际制定用款计划和项目支出计划,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从而避免产生过多追加支出。
3.关于“决算编制不真实、不准确”的问题。区民政局通过健全完善《东湖区民政局内控管理制度》,提高决算编制的准确性,以杜绝上述问题。
4.关于“未按规定使用预算指标,指标间串用”的问题。区民政局通过健全完善《东湖区民政局内控管理制度》,明确支出应按计划或预算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规范预算资金的使用。
5.关于“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不规范,管理存在缺失”的问题。区民政局召开局党组会,明确要求使用公益金形成的资产必须登记管理,并与第三方签订协议,约定3年服务期满后若继续提供免费服务则可保留资产使用权,若服务终止则将资产无偿转给社区。同时,通过健全完善《东湖区民政局内控管理制度》,强化对第三方的监督管理和服务全过程跟踪监管。
6.关于“国有资产底数不清、账实不符”的问题。区民政局对相关资产进行清理并建立台账,通过健全完善《东湖区民政局内控管理制度》,明确单位应建立固定资产实物登记卡,详细记载资产购建、使用等情况,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7.关于“应纳入单位收入管理的款项列入暂存款”的问题。区民政局及其下属单位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已根据审计建议对应纳入单位收入管理的暂存款进行了调账处理。
8.关于“向下属事业单位转嫁差旅费”的问题。区民政局补充出具《关于要求东湖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支付差旅费的函》,并且健全完善《东湖区民政局内控管理制度》,加强对差旅费开支的管理。
9.关于“会计核算不够规范”的问题。区民政局已根据审计建议进行了调账处理。
10.关于“绩效自评报告不规范”的问题。区民政局通过健全完善《东湖区民政局内控管理制度》规范了绩效自评报告的出具。
(三)区医保局整改情况
1.关于“未按规定使用预算指标,指标间串用”的问题。区医保局通过健全完善《东湖区医疗保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支出应按计划或预算批准的项目和用途使用,规范预算资金的使用。
2.关于“无依据或超范围发放补贴”的问题。区医保局已追回无依据发放的补贴及重复享受的福利0.68万元。
3.关于“绩效自评报告不规范”的问题。区医保局通过健全完善《东湖区医疗保障局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规范了绩效自评报告的出具。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审计整改结果表明,相关部门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予以落实,整改工作取得成效。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落实整改责任,帮助部门和单位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注重从机制体制方面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从根本上杜绝屡审屡犯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