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东审委办经责通字〔2024〕4号通知书,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5月30日起,对扬子洲学校校长胡华兵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审计组成员执行廉政纪律和工作作风情况进行监督,同时,如对被审计对象在执行国家财经法规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向审计组或我局反映。
审计组组长:傅蕴雪
审计组成员:谢彤 付雪芬
审计地点:扬子洲学校
审计局监督电话(传真):0791-87838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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