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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i618267--2025-015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东湖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4-10-22 15:59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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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东湖区加快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扶持办法(暂行)等四项扶持办法》(东府办发〔2021〕39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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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府办发〔2024〕38号

     

     

     

    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废止《东湖区加快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扶持

    办法(暂行)等四项扶持办法》

    (东府办发〔2021〕39号)的通知

     

     

    各镇(街办、管理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财政税费返还政策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将《东湖区加快总部经济发展若干扶持办法》(东府办发〔2021〕39号)予以废止,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

     

     

     

     

    2024年10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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