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i618267-0205-2025-0001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5-01-24 16:58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此次购房补贴政策目的是?
全面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房地产健康发展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促进我区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
二、此次购房补贴活动补贴区域及对象?
本次购房补贴针对购买东湖区区域内取得预售许可的新建商品房住宅。工抵房、债抵房以及定向商品房不在补贴范围。
三、此次购房补贴活动补贴类型及标准?
政府补贴以电子消费券的形式发放给符合条件的消费者,电子消费券共计100万元整,仅限于在参加活动企业使用。
活动期间购买单套建筑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新建商品房,可享受10000元/套的购房补贴(其中5000元为政府补贴消费券,5000元为房企补贴券);购买单套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可享受12000元/套的购房补贴(其中6000元为政府补贴消费券,6000元为房企补贴券)。具体标准:
1.购房5000元政府补贴组成:2500元购车券、1500元建材券、1000元商超券;
2.购房6000元政府补贴组成:3000元购车券、2000元建材券、1000元商超券。
四、此次购房补贴活动补贴时限?
自2025年1月23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补贴资金补完为止先购先得(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先后排序)。
五、购房人如何申请购房补贴?
1.提交资料:购房人提交申请材料至房地产企业,房企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向区住建局提交收集核实汇总材料申请购房补贴
(1)购房补贴申请表;
(2)南昌市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书(盖章版)复印件;
(3)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存在多个购房人的还需提交其他购房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的可由法定代理人代办,提供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或出生医学证明;因特殊原因购房人本人无法办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审核部门认为的其他所需材料(在首次申请办理补贴时由资料接收部门一次性告知,并退回已交资料待补齐后一并提交)。
2.审核公示:住建局对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分批次将审核通过的名单、补贴资金等信息通过政府官网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3.补贴发放: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购房人,住建局将公示通过的信息推送至活动合作银行,由其进行电子消费券匹配,并发放至购房人相关的电子账号。
六、其他注意事项
购房人严格按照活动要求申请办理购房补贴,因申请材料不齐全、不准确或逾期申请等因素致使不予受理的,相关损失由购房人自行承担。该补贴内容与中央、省、市同类型购房补贴政策不叠加享受。
补贴资金按照购房合同备案时间顺序先到先得,同一时间备案(资料齐全通过审核)但补贴资金不足的,名额为购房人缴纳定金刷卡小票、转账凭证时间更早的购房人;剩余资金不足支付整套补贴金额的,活动终止。
已领取阶段性购房补贴的商品房,原则上不得办理退房,如确需退房的,已领取的电子消费券 必须等额退回指定账户(若已使用,须等价以现金形式退回)。购房补贴政策实施之前已网签或已交易的因故变更的,不享受本次活动。
电子消费券不找零、不兑现,使用有效期至2025年3月31日,过期作废。
购房人弄虚作假套取购房补贴的,除追回所领取的购房补贴外,并将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工作人员,协助造假套取购房补贴的,负有追回购房补贴的责任,不能追回的负有共同赔偿责任,并将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咨询服务机构:东湖区住建局
咨询服务联系人:周菁
咨询服务电话:0791-87838819
咨询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咨询服务地址:南昌市东湖区三经路699号东湖区住建局
关联稿件
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湖区2025年阶段性购房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2025-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