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i618267-0205-2024-0006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4-04-25 15:41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东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政策解读
近日,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东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东府办发〔2024〕12号)。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及政策依据
(一)起草背景。为更好落实国家、省、市关于重污染天应急管理工作有关精神,切实提高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和环境精细化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机制,确保重污染天气时东湖区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根据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参照《南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在对原《东湖区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的基础上,修订了《东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
(二)政策依据。本实施方案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进一步优化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的指导意见》《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等文件规定编制的。
二、起草过程
2024年3月13日以来,共征求了20个部门及10个属地(镇、街办、管理处)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定稿。
三、主要修改内容
《东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的基本框架参考《南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分为总则、组织机构与职责、应急准备工作、监测与预警、应急响应、总结评估、信息公开与报送、应急保障、监督问责、附则10个部分,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一)应急启动条件更具操作性。预警级别分为Ⅲ级、Ⅱ级、Ⅰ级,分别用黄色、橙色、红色标示;原《预案》黄色预警启动条件为,AQI日均值> 1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启动;修订后启动条件为,AQI日均值>200(重度污染)或AQI日均值>150(中度污染)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原《预案》橙色预警启动条件为,AQI日均值>100将持续3天(72小时)及以上或AQI日均值>150将持续1天(24小时)及以上;修订后启动条件为,AQI日均值>200(重度污染)持续48小时或AQI日均值>150(中度污染)持续72小时及以上。原《预案》红色预警启动条件为,AQI日均值>15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以上或AQI日均值>200将持续1天(24小时)及以上;修订后启动条件为,AQI日均值>200(重度污染)持续72小时且AQI日均值>300(严重污染)持续24小时及以上。
(二)应急管控区域更具精细化。东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一级管控区域为,老城区7个街办和贤士湖管理处所辖区域和扬子洲地区北一环以南行政区域;随着应急响应级别的提高,扩大应急管控区域范围,在一级重点管控区域基础上向外延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二级管控区域为全区行政区域。同时,根据现有车辆易发生拥堵路段,划定了易拥堵重点疏通路段,包括沿江北大道、二经路、三经路、起凤路、洪都大道、爱国路、豫章路、民德路、苏圃路、叠山路、象山北路、环湖路、二七路、阳明路等城区重点路段。
(三)应急减排措施更具针对性。细化了颗粒物污染、臭氧污染应急减排措施,根据预测主要污染物类型的不同,采取差异化应对措施;预案分别就黄色、橙色、红色预警明晰了分别采取的措施。因臭氧(O3)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提示信息,同时加强对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NOx)排放源的日常监管,加大线上、线下巡查和问题处置力度。因沙尘、山火、局地扬沙、国境外传输等不可控因素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及时向社会发布健康提示信息,引导公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并视情加强施工工地、裸地、工业堆场、道路及运输等扬尘源管控。因烟花爆竹燃放导致或可能导致的重污染天气,应加大烟花爆竹违规燃放的宣传、巡查、处置力度,积极研判人影作业,降低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四、解读机关
解读机关:南昌市东湖生态环境局
关联稿件
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的通知2024-0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