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i618267-0205-2024-0009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4-08-05 14:39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制定背景
此次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行动是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火灾事故教训,持续深化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坚决整治占堵消防“生命通道”突出隐患问题,根据省政府、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统一部署开展的。
二、整治目标
目标旨在集中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问题隐患,依法全面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铁栅栏等障碍物、拆改违规广告牌,坚决清理妨碍消防车通行的障碍物,进一步建立健全从根本上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的制度机制、责任链条和防控体系。
三、整治范围
(一)人员密集场所:公众聚集场所(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二)其他公共场所:文物保护单位、剧本娱乐场所、办公场所、培训场所、地下轨道交通、施工临时用房等;(三)居住场所:住宅小区、公寓楼、群租房等;(四)厂房仓储场所:厂房、仓库、物流仓储、家庭作坊等;(五)其他单位场所。
四、整治重点
(一)占用、堵塞或封闭、锁闭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二)平时需要控制人员随意出入的安全出口、疏散门或设置门禁系统的疏散门,未能保证火灾时从内部直接向外推开,未在门上设置“紧急出口”标识和使用提示;(三)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给电动自行车充电;(四)单位和住宅小区未按照有关规定施划消防车通道和登高操作场地的标线、标志并设置警示牌;(五)在消防车通道上违规设置构筑物、限高栏、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在消防车通道与建筑之间违规设置树木、架空管线、广告牌、装饰物等妨碍消防车操作的障碍物;(六)在消防车通道上违规设置停车泊位、违法违规停放车辆;(七)在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未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八)在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九)在竖向管井、敞开式外连廊违规堆放可燃杂物。
五、工作措施
集中整治围绕发动单位场所自查自改、组织全面排查整治、加强行业领域核查、狠抓隐患问题整改闭环、严格执法形成震慑效应、广泛开展宣传警示曝光。
关联稿件
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湖区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2024-08-05
【负责人解读】东湖区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实施方案2024-0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