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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开征集东湖区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线索的公告
    • 时间: 2026-03-13 10:19
    • 来源: 东湖区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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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文旅企业、广大游客、市民朋友们: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旅游市场环境,打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持续营造安全有序、文明优质的旅游环境。现在全区范围内征集纠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导游乱象方面

    1.无证执业:未取得导游证擅自从事导游活动,或伪造、涂改、冒用、租借导游证;

    2.私自承揽: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

    3.违规操作:擅自变更行程、压缩游览时间、增加购物次数或自费项目,恶意甩团甩客,未按照旅游合同约定或行业服务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旅行社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1.无证经营: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擅自开展旅行社业务;

    2.虚假宣传与低价游:通过线上线下渠道虚假宣传,组织“不合理低价游”、“零负团费”团队,以免费旅游、购物(会员)送旅游、旅游赠礼品等名义诱骗游客;

    3.合同违规:不签订旅游合同、签订不规范合同、签订虚假合同或阴阳合同,未经游客明确同意,擅自转团拼团、变更行程、降低服务标准;

    4.资质与安全:未落实“一团一报”制度,超越业务许可范围经营旅行社业务,委派无证人员提供导游服务,向无资质供应商订购车辆,未缴纳质保金等。

    (三)强制消费行为

    1.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以欺骗、诱导、恐吓、侮辱、弃置等方式强迫或变相强迫游客参加购物活动或另行付费项目;

    2.违规安排购物:擅自安排购物场所或另行付费旅游项目,未在旅游合同中明示购物次数、停留时间及购物场所名称、另行付费项目及价格等关键信息;

    3.商业贿赂:导游或旅行社收受购物场所、自费项目经营者给予的回扣、佣金、人头费、奖励费等不正当利益;

    4.设置消费陷阱:违规设置“园中园”二次收费、捆绑销售景区联票、强制服务升级等。

    二、举报方式

    1.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2345(24小时受理)

    2.举报热线:0791-87838692(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2:00至5:00)

    3.举报信件地址:南昌市东湖区豫章街道三经路699号东湖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来信请注明“旅游乱象线索举报”。

    三、举报须知

    1.举报人应如实反映问题,尽量详细说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涉事主体、具体经过,并提供相关证据(合同、票据、录音、视频等),以便核查处理。

    2.鼓励实名举报,我局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3.举报内容需真实客观,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对恶意举报、干扰调查工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4.本次线索征集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专项整治期间持续受理各类涉旅违法违规线索举报,请勿重复举报。

    欢迎广大游客、文旅从业人员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旅游市场监督,共同携手打造优质旅游环境,推动我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

    特此公告。

    东湖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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