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信
  • 微博
  • 繁体字
  •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要闻动态>公示公告
    分享到:
    【南昌市东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胡艳、邓琪芝与江西德汇赉科技信息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
    • 时间: 2026-01-27 16:20
    • 来源: 东湖区人社局
    • 发布机构:
    • 浏览量:
    • 【字体:     


    江西德汇赉科技信息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申请人胡艳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案号:东劳人仲案字〔2025〕第626)、申请人邓琪芝与你单位劳动争议案(东劳人仲案字〔2025〕第634号)。

    申请人胡艳的仲裁请求为: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5年6月至2025年9月期间工资15000元;2、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5年9月期间餐补1200元。

    申请人邓琪芝仲裁请求为: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25年7月至8月工资合计10000元;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合计7500元。

    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文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下列本案仲裁法律文书: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单位提交答辩书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次日起十五日,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本委定于2026431400分在本委714室仲裁庭(地址:南昌市东湖区三经路699号政府北楼714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到庭参加。未按期出庭的,本委将依法裁决

    南昌市东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127

    手机扫码浏览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湖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赣ICP备05005744号-2    网站标识码:3601020001    赣公网安备360102020000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