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信
  • 微博
  • 繁体字
  •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要闻动态>公示公告
    分享到: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南昌市明大经营管理中心(普通合伙)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
    • 时间: 2025-07-01 17:18
    • 来源: 东湖区人社局
    • 发布机构:
    • 浏览量:
    • 【字体:     


    南昌市明大经营管理中心(普通合伙)(东湖区胜利路地下商城A-380商铺):

    我局查处你单位拖欠工资一案,因你公司未按照我局下达的《劳动保障询问通知书》(东人社察询字〔2025〕第0000031号)规定时限内报送书面材料,现依法向你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东人社监察令字〔2025〕第0000031号)。

    因你单位的经营场所无明显标识且已无人经营值守,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该地址被退回无法寄达。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东人社监察令字〔2025〕第0000031号)。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期满,即视为有效送达。

    特此公告。

    南昌市东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1日

    手机扫码浏览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湖区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版权所有:南昌东湖网站    电话:0791-86221407

    赣ICP备05005744号-2    网站标识码:3601020001    赣公网安备360102020000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