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i446439--2026-0009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统计局 | 生成日期: | 2026-02-12 15:48 |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5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关于统计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依法履行统计监督职责,扎实推进依法治统工作。现将我局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深化思想建设与法治素养提升
我局始终将政治建设置于首要位置,通过高频次、多样化的学习活动持续强化思想引领,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中央文件,并结合本区实际组织交流研讨,切实增强依法统计的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推动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统计法律法规,通报统计违法警示案例,实现全区领导干部学习全覆盖。此外,分别于2025年4月28日及11月28日组织基层统计人员参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考试,以考促学提升法治素养,累计覆盖100余人次,为防治统计造假奠定坚实思想基础。
(二)优化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制度
本局着力完善法规与纪律体系,持续提升制度运行效能。具体工作包括:修订《东湖区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办法》,新增6项数据采集校验规则,覆盖逻辑性、一致性等关键指标,并优化初审、复核、验证与反馈等审核流程;制定《东湖区各专业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办法》,强化联网直报期间异常数据核查,督促填报单位及时提交核实说明;出台《东湖区统计局制度权限下发表(2025)》,进一步细化报表审核权限,规范数据审核程序。此外,在全区范围内两次组织开展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清理工作,严格遵循“谁起草、谁清纠”原则完成整改,切实净化统计生态环境。上述措施有效完善了防治统计造假的制度体系。
(三)将统计法纳入领导干部教育培训
与区委组织部协同,将统计法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规清单》,确保统计法规学习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各相关单位及全局干部深入学习国家及省、市通报的重大统计造假案件(如云南曲靖案、孙述涛案等),发挥典型案例警示作用,引导干部深刻认识统计造假的严重危害性。
(四)强化核心指标统计监测与预警
加强对数字经济、消费市场、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等重点领域的统计监测,夯实数据质量基础;深化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开发利用,强化对地区生产总值、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服务业营业收入、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等核心指标的监测分析,及时提供预警信息,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有力数据支撑;建立单位历史数据跟踪台账,实时监控数据问题整改进展,依托“五经普”成果核验企业数据真实性,严格控制数据风险,确保统计监督全面、客观反映“法治统”进程与成效。
(五)构建跨部门防治统计造假合力
重视跨部门协作,形成防治统计造假合力。积极与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及各相关区直单位、镇(街道、管理处)沟通协作,联合发函清理违反统计法精神的文件,确保统计环境规范有序;加强与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审计局等部门的联动,协同推进统计造假追责问责工作,及时通报处分处理情况;建立责任到人的联动机制,成立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专班,不断夯实基层统计工作基础。
(六)推进统计工作信息化与智能化
积极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具体举措如下:推动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建设,提升统计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智能化水平;推广使用涉企执法小程序,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操作培训,严格执行检查登记备案制度,及时向企业送达备案表,有效提升统计执法效能;优化数据审核流程,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同比、环比分析,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通过技术赋能,进一步强化数据质量管控和执法监督能力。
(七)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监管
严格执行统计核查工作机制,切实发挥震慑效应。制定《2025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按计划对企业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已于2025年11月19日完成对平台随机抽取的3家企业的年度核查),并通过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公布检查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统计执法检查结果通报机制,公开统计违法举报渠道,增强随机抽查的监督效果。
二、主要存在的问题
(一)统计执法力量较弱
目前,我局持有统计执法证人员仅2名,其中1人尚未领取证件,且2人均担任实职领导职务。由于统计执法证报考资格限于公务员编制,短期内难以扩充持证人员数量,导致执法力量与监管对象比例失衡。
(二)人员编制缺口较大
下属单位区经济普查中心核定编制24名,实有16人,空编8人。各镇(街道、管理处)在编在岗专职统计人员配备不足,基层统计队伍整体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专业经验有所欠缺,对统计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造成一定困难。
三、主要负责同志履行职责情况
始终坚持局党组与局领导率先垂范,组织全局干部深入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必修课程内容;积极推动统计法融入党校教育体系,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明确列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部分。2025年11月26日,区统计局党组书记黄锦珩同志为乡科级副职领导干部培训班进行专题授课,结合区域实际情况,深入解读统计法律的红线要求与责任规定,引导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进一步强化全区领导干部的统计法治意识。
持续构建完善的制度体系,为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行为提供坚实制度保障。推动将统计造假“一票否决”制度明确规定于《南昌市东湖区年度综合考核实施意见》中,对存在统计造假行为的单位取消其评优评先资格;与区委组织部协同协作,将依法独立开展统计工作纳入干部任职考察内容,并对涉及统计造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积极对接区纪委等部门,协同建立健全统计造假问题追责问责机制,确保处分处理规定严格执行;同时牵头制定《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东统字〔2025〕9号)及任务分解表,细化工作举措,保障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上述举措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要求,从制度层面源头遏制统计造假行为。
四、2026年工作安排
(一)深化法治教育培训
继续推动将统计法治教育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强化全区特别是领导干部对依法统计重要性的认识,营造良好的统计法治氛围。
(二)提升执法监督效能
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积极扩充统计执法人才队伍,推动符合条件的干部参加统计执法资格考试,不断提升基层执法人员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加强统计警示教育,筑牢防治统计造假的思想防线。
(三)夯实统计基础规范
坚持以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明确统计数据采集、审核、报送各环节标准,加强数据质量检查与核验,确保数据来源可溯、逻辑一致,依托法治保障全面提升统计数据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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