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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u181498-0102-2025-00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东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生成日期: 2026-09-15 15:26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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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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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负责人:程小浪                                    职   务:东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  

    局办公室电话:0791-88616883                            执法投诉咨询电话:0791-86791318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办公地址:叠山路136号6楼

    东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建制,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编制区城市管理发展的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综合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全区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对各属地、各相关部门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比;负责对城市管理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的事项进行裁定。

    (三)负责全区市容环境管理工作经费测算、分配、审计和政策性收费的管理、监督、检查。

    (四)负责全区市容环卫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各属地市容环卫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市容环卫基础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

    (五)负责对道路清扫保洁、垃圾分类收运、“门前三包”、公厕管理及各种环卫设施维护的质量进行检查、监督、考评。

    (六)负责全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运输的管理、监督工作。组织协调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推广实施。

    (七)负责城市道路挖掘许可、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城市管道排水排污、管道燃气、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建筑垃圾运输、环卫设施迁移等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及监管。

    (八)负责区管道路、桥涵、地下人行通道、公园、广场、道路景观照明、园林绿化、排水排污等城市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建成区范围内城市内涝、排水排污及城市湖泊水面管理工作。

    (十)负责对机关事业单位、厂、矿企业、学校等各单位专业绿地、生产绿地、绿化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管理;负责主管全区公园绿地、生产绿地的建设、管理和保护。承担城区绿化、美化工作,查处侵占绿化公共绿地、损坏树木和破坏园林设施行为。

    (十一)负责全区燃气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查处辖区内单位、个人及社会组织违反燃气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负责督促指导各镇(街道、管理处)、各行业主管部门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参与本区域内的燃气事故调查。

    (十二)负责各类创建统筹协调全区城市管理工作,开展城市治理和专项整治。

    (十三)负责指导协调、指挥调度、监督检查全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组织全区性城市管理专项和重大执法活动。负责行使区本级承担的城管执法职能。负责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行使职权情况进行督察。

    (十四)负责组织、协调城市管理本行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应急处理工作。

    (十五)负责受理全区有关市容环境管理方面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十六)参与城区建设、旧城区改造和综合开发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十七)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序号

    机构名称

    机构职能

    办公地址

    法定依据

    1

    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负责文秘、档案、保密及综合性会议组织;负责综治维稳、信访接待、议案提案办理工作;负责老干、人武、统战、团委、妇联工作;负责处理网络舆情、12345热线、民生通道诉求;负责退休人员管理。

    叠山路136号6楼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南昌市东湖区机构改革方案》、《关于调整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东办字〔2022〕2号)、《关于城市管理相关职能划转的通知》(东编办发〔2023〕7号)

    2

    人事财审股

    负责人事、财务、审计及预决算等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局属各单位财务执行情况;牵头负责局系统财政绩效评价相关工作。

    3

    纪检监察室

    负责局纪检工作。受理行风投诉举报并组织查处;督查人员在岗履职情况及队伍风纪;调查处理系统内不作为、乱作为等违规违纪问题。

    4

    党宣股

    负责局机关支部日常工作。负责党建、组织、意识形态、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新闻报道等工作。 

    5

    督查协调股

    负责统筹协调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管理重要工作、专项行动督查督办;负责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等各项创建工作;牵头组织开展背街小巷等城市环境治理和重大专项整治行动。

    6

    应急安全股(燃气办)

    负责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城市运行安全及燃气安全监管;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协调处置突发事件与安全事故;组织协调本行业系统各种灾害和突发事件等应急处理工作。

    7

    市容环卫股

    负责市容环卫规划、组织、协调、指导工作;负责市容环卫整治、爱国卫生、垃圾分类、餐厨垃圾工作;承担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市容环卫领域任务。

    8

    市政园林管理股

    负责全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负责统筹道路、路灯、井盖、管线、园林绿化工作;协调推进全区停车场建设工作。

     9

    设施建设股

    负责局建设项目申报策划、资金争取工作、建立动态管理台账,实时跟踪项目进展;负责环卫设施设备规划、计划;负责环卫作业经费的测算、核定;负责垃圾站、公厕、果壳箱等环卫设施的规划、布局、建设及采购。

     

     10

     环保水务股

    负责指导和监督建成区城市湖泊、排水及其附属设施管理工作,承担局管湖泊、排水设施运行维护和保护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建成区排水防涝的应急处置工作;牵头推进建成区排水污水管网、合流制管网雨污分流新建、修复工程,组织实施区级生活污水设施、管网建设工作;对接局环保工作,统筹协调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

     

     11

    渣土管理股

    负责指导、监督建筑垃圾、散装物料等固体废弃物的排放、运输、处置、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建筑工地、拆迁工地建筑垃圾运输工作的行政审批。

     

     12

    行政审批股

    负责政府服务改革和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负责砍伐、移植、修剪城市树木审批;负责环卫设施、供排水设施迁改审批;负责城市桥梁架设市政管线、道路开挖、经营占道行政审批;负责门店招牌的备案指导。

     

     13

     法制综合股

    负责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监督、投诉、培训;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创建工作;负责权责清单工作;负责城市管理领域政策法规调研工作以及重大行动协助领导指挥调度。

     

     14

     后勤股

    负责工会工作;负责国有资产、装备、公车管理及政府采购;负责机关食堂、办公大楼日常管理。

     

     15

     经济办

     负责招商引资、经济运行监测工作;协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局公有房产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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