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d159713-0401-2026-0011 | 主题分类: | |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司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6-04-17 09:40 |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
| 公开范围: | 公开方式: |
分享到:
贤士湖司法所开展《江西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守护平安“烟火气”提升群众安全感宣传讲座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切实提升辖区村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4月15日上午,贤士湖司法所在贤湖村组织开展了以“守护平安‘烟火气’ 提升群众安全感”为主题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讲座。

讲座中,“法律明白人”骨干结合《条例》的立法背景与核心要义,为在场村民带来了一堂干货满满的法治课。同时向村民发出了“人人都是安全守护者”的倡议,呼吁大家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条例》规定,不购买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不进行非法改装,不在楼道、安全出口等处停放或充电,不飞线充电,不将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带入电梯轿厢,共同守护好平安有序的环境。
此次宣传讲座以“条例宣贯+案例警示”相结合的方式,将法治理念与安全知识送到了村民身边,有效提升了辖区村民对《条例》的知晓度和消防安全意识,以法治力量守护好千家万户的平安“烟火气”,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手机扫码浏览


赣公网安备360102020000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