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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A25010-7087-9895-7342-8066-7079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东湖区统计局 生成日期: 2018-10-25 10:16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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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湖区统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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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东湖区统计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东湖区统计局是主管统计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1.承担组织和协调全区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拟定全区性的统计改革方案、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和统计调查计划,指导全区统计工作。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2.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区地区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3.根据国家、省、市有关部门下发的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拟订本区的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4.组织实施农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5.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区性基本统计数据。

           6.参与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区性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7.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8.依法审批或者备案各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组织建立服务业统计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9.负责管理区经济调查队的工作,指导全区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建立并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指导各街办(贤士湖管理处)、各部门、各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统计信息网络。

           11、负责推进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

           12、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区统计局2017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奋力拼搏、攻坚克难,全面提升统计能力和统计服务水平,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强力推进统计执法大检查,从源头上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为东湖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统计保障:1、认真做好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 2、编印好年度统计资料3、加强统计分析及预警与监测4、扎实开展各类统计调查工作

    三、部门基本情况

    区统计局共有预算单位2个,包括局本级和1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其中:行政机关1个:东湖区统计局;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东湖区经济调查队。编制人数29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24人,实有人数29人,其中:在职人数27人,包括行政人员5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22人;行政退休人员3;年末学生人数无。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9个表格附后) 17年决算表.xls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700.5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7.68万元,较2016年增加176.04万元,增长25.13%;本年收入合计666.68万元,较2016年增加153.98万元,增长23.10 %,主要原因是:预算拨款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608.29万元,占91.24%;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58.39万元,占8.7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718.19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700.51万元,较2016年增加131.9万元,增长 18.37%,主要原因是:年度普查工作经费的增加;年末结转和结余17.68万元,较2016年 减少44.15万元,下降499.43%,主要原因是:返还16年专项经费。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700.51万元,占97.54%;项目支出0万元,占0 %;经营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08.29万元,决算数为608.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5.61万元,决算数为515.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公共经费预算数精确。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81万元,决算数为27.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公共经费预算数精确。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87万元,决算数为16.87万元,完成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公共经费预算数精确。

    (四)其他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8万元,决算数为48万元,完成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公共经费预算数精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07.8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474.63万元,较2016年增加135.47万元,增长28.54 %,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工资增长。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07.6万元,较2016年增加9.86万元,增长9.16%,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的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3.24万元,较2016年增加2.74万元,增长11.79%,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工资增长。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2.36万元,较2016年增加0.84万元,增长35.59%,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工资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万元,决算数为1.29万元,完成预算的43%,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5.52万元,下降427.91%,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万元,决算数为1.29万元,完成预算的43%,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5.52万元,下降427.91 %。主要原因是:控制其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60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保持一致),较2016年增加9.86万元,增长9.16 %,主要原因是:专项工作经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二级项目 0个,共涉及资金2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14%。组织对2017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共组织对专项普查活动此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本单位为此项目绩效评价,成立了评价小组8人。

    九、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无。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专项普查活动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专项普查活动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此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19.58 万元,完成预算的97.9%。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指导员和调查员实际参训率达到100%。二是、单位核查和登记录入均达到100%。三是、数据质量达到省、市专业处要求。四是、严格实施资金管理和监督制度,保障资金使用合法合规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此项经费实为补充统计日常工作经费不足,而非专项经费。下一步改进措施:希望预算部门将其支出列为日常工作经费,而非专项经费。

    此项目绩效自评综合得分为85分,其中“人员、物资、准备工作”20分,“宣传、培训、摸底调查”45分,综合管理20分。从指标来看,一级指标评分如下:

    .项目投入指标自评综合得分为10分,其中项目立项5分,自评分5分;资金落实5分,自评分5分。

    .项目过程指标自评综合得分为10分,其中业务管理5分,自评分5分;财务管理5分,自评分5

    .项目产出指标自评综合自评得分45分。

    .项目效益指标自评综合自评得分16分。

    5.项目满意度指标自评综合得分4分。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项目绩效评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评分标准

    自评分

    复核分

    备注

    投入指标
    (10
    )

    项目立项

    项目立项规范性

    是否按省、市文件进行

    5.00

    5.00

     

    资金落实

    预算资金执行率

    是否全部落实到项目安排

    5.00

    5.00

     

    过程指标(10)

    业务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是否按时建立普查管理制度

    2.50

    2.50

     

    项目质量可控性

    是否对项目进行追踪其动态进展

    2.50

    2.50

     

    财务管理

    管理制度健全性

    是否建立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2.50

    2.50

     

    财务监控有效性

    是否分项目建立专项财务管理

    2.50

    2.50

     

    项目产出(55分)

    产出数量

     

    人数培训数量

    5.00

    5.00

     


    摸底核查数

    5.00

    5.00

     

    产出质量

     

    录入率

    5.00

    5.00

     


    检收率

    5.00

    5.00

     

    产出时效

     

    是否按计划时间完成

    10.00

    10.00

     


     

     

     

     

    产出成本

     

    使用不超过财政到位金额

    15.00

    15.00

     


     

     

     

     

    项目效果(20分)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分析其统计数据,得出经济社的运行状态,促使国民经济协调发展

    10.00

    10.00

     


     

     

     

     

    生态效益

     

     

     

     

     


     

     

     

     

    可持续影响

     

    延续性

    6.00

    6.00

     


     

     

     

     

    项目满意度
    5分)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发放问卷是否满意的调查

    4.00

    4.00

     


     

     

     

     

    总分

    85

    85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上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政府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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