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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A25010-6651-5634-0414-5473-735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东湖区豫章街道 生成日期: 2018-10-24 17:01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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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豫章街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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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豫章街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豫章街办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豫章街办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豫章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派出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
    1、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执行上级党委和人民政府的各项命令和决定;负责街道和社区党的建设、纪检监察工作;做好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发挥工、青、妇群众组织的积极作用。
    2、负责制定街道经济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大力发展街道区域经济和第三产业;做好招商引资和协税护税工作,促进个私民营经济的发展;负责街道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3、尊重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法定地位,指导、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其他工作;积极推动社区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研究和制定辖区的社区建设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开展社区服务和社区科教文卫及法律的普及工作;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干部的政治教育、业务培训;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对居住区物业管理进行指导监督。
    4、负责辖区的计划生育工作。研究制定辖区的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社区和辖区单位开展计划生育网络建设、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等各项工作。
    5、负责辖区的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研究制定辖区的社区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社区和辖区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安全防火、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等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辖区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
    6、积极开展本辖区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实施就业工程。指导和帮助待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开展就业援助、职业培训、离退人员社会化管理等工作。
    7、负责辖区环境管理,参与城市建设和管理。协助城管、城建、环保、市政、园林等部门清理违章占道摊点和监督市政配套设施,做好环境保护和绿化等工作。
    8、负责辖区兵役调查登记、征兵工作和民兵预备役工作。
    9、做好辖区社会救助、拥军优属、民族民俗事务、爱国卫生、扶贫助残等社会事务工作。
    10、协助人大常委会组织辖区人大代表的学习、视察和换届选举等活动,为人民代表依法行使权力创造有利条件。
    11、加强督促检查和信息调研工作,收集辖区居民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加以解决;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居民和单位的意见及要求,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12、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3个,包括:街办本级、街道城管办、街道社保所。
    本部门2017年年末编制人数51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39人;年末实有人数108人,其中在职人员42人,退休人员66人。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 4322.7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596.92万元,较2016减少114.10万元,下降16%;本年收入合计3594.21万元,较2016年增加1116.66万元,增长45%,主要原因是:追加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2473.34万元,占69%;其他收入1120.87万元,占3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总计4322.7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3581.90万元,较2016年增加1053.87万元,增长42%,主要原因是:追加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年末结转和结余740.85万元,较2016年增加143.93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是:压缩开支,经济奖增加。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3581.90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94.72万元,决算数为2474.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1%。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8.77万元,决算数为378.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主要原因是:工资、奖金支出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5.80万元,决算数为96.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增加。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677.55万元,主要原因是:追加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四)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35.06万元,决算数为1290.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经费支出增加。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5.09万元,决算数为3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74.07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617.06万元,较2016年减少66.80万元,下降10 %,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677.98万元,较2016年增加730.59万元,增长78%,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经费支出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88.49万元,较2016年增加16.10万元,增长23 %,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90.54万元,较2016年增加44.04万元,增长95 %,主要原因是:专用设备购置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5万元,决算数为2.26万元,完成预算的9%,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3.25万元,下降59%,其中:公务接待减少,公务用车次数减少.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7万元,决算数为0.16万元,完成预算的0.85%,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3.08万元,下降95%。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16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8万元,决算数为2.10万元,完成预算的36%,决算数较2016年减少0.17万元,下降8 %。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次数减少。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68.51万元,较2016年增加774.62 万元,增长78%,主要原因是:城市管理经费支出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897.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36%。组织对2017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共组织对“2017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美丽南昌、幸福家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等2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97.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2017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美丽南昌、幸福家园”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等项目分别委托“江西平安会计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可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有力地促进卫计工作的新发展;使市容市貌得到有效治理,交通秩序得到有效改善,不文明陋习得到有效纠正,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城市环境实现明显改观。
    组织对“计生办”、“城管办”等二个部门(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97.5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对“计生办”、“城管办”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分别委托“江西平安会计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可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有力地促进卫计工作的新发展;使市容市貌得到有效治理,交通秩序得到有效改善,不文明陋习得到有效纠正,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城市环境实现明显改观。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2017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7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2017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  9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77.55万元,执行数为 676.9万元,完成预算的99.9%。主要产出和效果:本项目完成后,可进一步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有力地促进卫计工作的新发展。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前期规划不足。项目资金的使用未设定相应的预算指标,使得项目资金没有明确的考核标准。下一步改进措施:  需制定明确的绩效指标与制度,使得项目实施能严格按制度执行,加强部门预算执行的及时和均衡。
     2017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
     一.评分结果:围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数据采集分析,实地检查及电话回访等方式,对该项目绩效进行了客观、公开的评价,江西平安会计师事务所评价得分为95分,评价结果为优。
     二 .主要结论:
    1.绩效评价结果可作为财政部门每年安排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为预算编制提供参考,同时也可作为业务管理部门每年安排该项工作的参考。
    2.通过绩效评价结果了解单位财政资金使用状况,分析诊断单位内部管理问题,促进单位树立绩效意识、管理意识和责任意识。  
        在公开项目绩效自评综述的同时,需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上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使用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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