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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u181498--2025-018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东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生成日期: 2026-09-15 09:26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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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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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建制,工作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编制区城市管理发展的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综合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全区城市管理工作;负责对各属地、各相关部门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评比;负责对城市管理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的事项进行裁定。

    (三)负责全区市容环境管理工作经费测算、分配、审计和政策性收费的管理、监督、检查。

    (四)负责全区市容环卫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各属地市容环卫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市容环卫基础设施的规划、布局和建设。

    (五)负责对道路清扫保洁、垃圾分类收运、“门前三包”、公厕管理及各种环卫设施维护的质量进行检查、监督、考评。

    (六)负责全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建筑垃圾运输的管理、监督工作。组织协调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推广实施。

    (七)负责城市道路挖掘许可、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城市管道排水排污、管道燃气、园林绿化工程建设、建筑垃圾运输、环卫设施迁移等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及监管。

    (八)负责区管道路、桥涵、地下人行通道、公园、广场、道路景观照明、园林绿化、排水排污等城市基础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建成区范围内城市内涝、排水排污及城市湖泊水面管理工作。

    (十)负责对机关事业单位、厂、矿企业、学校等各单位专业绿地、生产绿地、绿化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管理;负责主管全区公园绿地、生产绿地的建设、管理和保护。承担城区绿化、美化工作,查处侵占绿化公共绿地、损坏树木和破坏园林设施行为。

    (十一)负责全区燃气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查处辖区内单位、个人及社会组织违反燃气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负责督促指导各镇(街道、管理处)、各行业主管部门燃气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参与本区域内的燃气事故调查。

    (十二)负责各类创建统筹协调全区城市管理工作,开展城市治理和专项整治。

    (十三)负责指导协调、指挥调度、监督检查全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组织全区性城市管理专项和重大执法活动。负责行使区本级承担的城管执法职能。负责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行使职权情况进行督察。

    (十四)负责组织、协调城市管理本行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等应急处理工作。

    (十五)负责受理全区有关市容环境管理方面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

    (十六)参与城区建设、旧城区改造和综合开发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十七)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南昌市东湖区叠山路136号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电话:0791-88616883

    执法投诉咨询电话:0791-86791318

    邮编:3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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