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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政办秘〔2020〕55号)要求,东湖区持续推进全区基层政务公开内容标准化、工作制度化、平台规范化、体系完整化,围绕26个试点领域,对照公开标准指引,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认真梳理公开事项,积极公开各类信息,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2022年2月,东湖区和东湖区扬子洲镇、东湖区百花洲街道入选江西省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十县百乡"建设名单,翻开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新的篇章,我区将继续坚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标准,深化公开内容,着力提升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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