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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湖区财政局化解隐性债务工作举措
    • 时间: 2018-11-22 14:12
    • 来源: 东湖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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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制定隐性债务化解实施方案。在摸清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底数和相关资产情况,实事求是、全面准确掌握我区隐性债务总量、类别、期限结构、资金用途等情况的基础上,按照中央要求,从我区实际出发,制定《东湖区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化解实施方案》,明确了化解政府隐性债务的工作目标、主要内容和保障措施。

    二是分期逐项化解隐性债务存量。“合理确定隐性债务化解期限,原则上按5-10年,我们根据项目性质、金额大小、轻重缓急等,确认偿债风险,划分层次,区别对待,逐项制定年度还款计划。

             三是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进行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前需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确保在财政可承受范围内进行项目建设,避免增加隐性债务,正确认识政府债务在城市建设、保障民生、促进经济增长方面的积极作用和由此带来的财政金融风险,不走高负债保增长的老路,不脱离经济发展水平设定过高民生标准,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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