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微信
  • 微博
  • 繁体字
  • 分享到:
    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度东湖区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方案》的通知
    • 时间: 2021-11-18 11:08
    • 来源:
    • 发布机构:
    • 浏览量:
    • 【字体:     
    东府办发〔2021〕11号

    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0年度东湖区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方案》的通知

    扬子洲镇,各街办(管理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2020年度东湖区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摇号分配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21年3月18日

    2020年度东湖区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摇号分配方案

    为顺利完成我区2020年度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分配工作,确保分配的公平、公正、公开和有序进行,根据《南昌市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暂行办法》(洪府厅发〔2014〕65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我市处置中心城区清(腾)退空置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的批复》等文件精神及相关政策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摇号时间和地点

    (一)摇号时间

    2021年3月28日(星期日)下午14:30(暂定)

    (二)摇号地点

    滨江学校礼堂(南昌市五纬路255号)

    二、分配对象

    本次分配的对象为:我区认定的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优先顺序家庭共68户。

    根据《暂行办法》和洪府厅字〔2017〕516号文件精神,本次东湖区可分配房源为237套,在确保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残疾和特困人员中的60岁以上(含60岁)老人共 20 户后,剩余的217 套房源面向其他具备住房保障资格的优先家庭共48户分配。

    三、分配房源

    可供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位于除东湖区以外的各个城区(开发区、新区)共237套,分别为:

    1、凤凰家园1套;2、城南阳光家园5套;3、西湖河畔小区2套;4、西湖桃花路小区3套;5、八月湖路小区23套;6、桃花园综合性住房小区10套;7、青山湖区廉租房小区5套;8、安东花园22套;9、(罗家西路)怡东花园10套;10、月坊综合性住房小区39套;11、青云谱区廉租住房小区11套;12、2010年度云溪廉租房小区14套;13、2012年度云溪廉租房2套;14、2013年度云溪公租房57套;15、凤凰洲公租房小区1套;16、邓坊廉租房小区3套;17、邓坊小区3套;18、青岚嘉园小区15套;19、原英雄廉租房小区7套;20、城东隆祥花园2套;21、2013年度九龙明珠还建房小区2套。

    房源分配规则:按照“房源属地管理”的原则,清(腾)退的公租房房源由本区进行统筹和分配。

    1.优先分配。根据《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二级以上(含二级)残疾和特困人员中的60岁以上(含60岁)老人,应当配租4楼以下房源”。

    结合本次分配工作实际,符合《暂行办法》规定和洪府厅字〔2017〕516号文件精神,无论摇号顺序先后,均可以做到应保尽保。在此前提下,为落实《暂行办法》第二十条规定,需将二级以上(含二级)残疾和特困人员中的60岁以上(含60岁)老人,作为第一批次第一组分配。

    将低楼层房屋的一楼及电梯房三楼以下(含三楼)的房源,用于符合条件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残疾和特困人员中的60岁以上(含60岁)老人配租。

    2.摇号顺序。区住房保障部门面向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直接配租房源,通过按顺序摇号的方式明确某个家庭获得某小区某栋某单元某房号公共租赁住房的配租资格。

    本次摇号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第一组为二级以上(含二级)残疾和特困人员中的60岁以上(含60岁)老人优先家庭;第二批次第一组为其他优先家庭。

    第一批次第一组摇号对象为二级以上(含二级)残疾和特困人员中的60岁以上(含60岁)老人20 户;第二批次第一组摇号对象为其他优先家庭 48户(含低保、参战参试、房屋已被征收家庭等)。

    因南昌市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原因,本次保障家庭均作为准保障对象参加摇号,经张榜公示后,待再次审核符合保障资格后方可办理入住。

    四、摇号分配活动主要安排

    1.主持人介绍分配房源基本情况。

    2.群众代表分两个批次按键摇号,摇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中签人及房号。

    五、消息发布

    区住房保障部门在3月26日(暂定)前将摇号有关事宜通过报纸进行公告。

    六、摇号活动有关要求

    (一)邀请参加的人员(因疫情的原因,此次摇号相应减少参加人员)

    1.区政府领导;

    2.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约10人);

    3.区监察委、区委信访局、区民政局各1名(3人);

    4.各街办工作人员各1名(8人);

    5.各街办社区工作人员各1名(8人);

    6.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各2名(4人);

    7.各街办符合此次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家庭代表共5人(详情见附表);

    8.其他工作人员。

    (二)对参加活动人员的要求

    1.各街办应做好交通车辆安排,确保摇号家庭代表由相关工作人员陪同统一乘车准时到达及离开会场。

    2.各街办按分配的名额合理安排,选取参加摇号活动人员;如遇特殊情况,负责做好化解应对工作。

    3.参加人员须提前30分钟入场。

    4.参加人员凭工作牌或嘉宾证进入会场。

    5.会场内严禁喧哗、交头接耳、随意走动。此次公开摇号活动所有参加摇号活动人员必须坚持到主持人宣布摇号活动结束才能离场。

    6.因疫情原因会场实行隔离座位,并严格控制到会人数,进入会场必须佩戴口罩。

    7.若出现特殊情况,需保持镇静,一切行动听指挥。

    七、摇号组织工作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区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公开摇号活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东湖区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公开摇号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区政府副区长程家华为组长,区政府办、区监察委、区委信访局、区教科体局、区民政局、区房管局、豫章街办、墩子塘街办、百花洲街办、公园街办、大院街办、董家窑街办、彭家桥街办、滕王阁街办、东湖公安分局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房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房管局局长周鹤林担任,副主任由区房管局副局长殷伟年担任。

    (二)职责分工

    此次摇号活动现场总指挥由区房管局副局长殷伟年担任。各相关单位要通力协作,确保此次摇号活动公开、公平、公正。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区政府办:负责邀请区领导和联系供电部门保障会场用电。

    区纪委区监委:负责此次摇号活动的监督工作。

    区委信访局:负责摇号活动信访维稳工作,应对突发性上访事件。

    区房管局:负责摇号活动的总体协调、会场内外的布置、摇号设备的安装调试、参摇人员和参摇房源数据的录入和核对、安排摇号现场的录制等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摇号活动的相关协调、配合工作。

    各街办:负责邀请人大代表(由百花洲街办、董家窑街办负责)和政协委员(由豫章街办、墩子塘街办负责);负责组织参加摇号活动的家庭代表、社区干部及相关工作人员负责维护家庭代表的秩序和现场的稳控工作。

    东湖公安分局:负责活动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安排警力负责会场内外秩序,协助信访局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八、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紧密协调配合,确定具体工作人员,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质量完成任务。

    九、其他

    中签家庭主动放弃承租中签房源的,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人以隐瞒、欺骗等不正当手段,提供虚假材料或在申请审核过程中未主动告知家庭状况发生变化,影响摇号结果的取消配租资格,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以骗取低保、特困人员待遇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公共租赁住房配租资格的,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5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由区住房保障部门收回。

    根据《南昌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房源调换操作流程(试行)》(洪房字〔2016〕6号),在分配工作结束后,保障性住房中签家庭之间可以按照“政府搭建平台、群众自找对象、无偿自愿调换”的原则,由互换双方共同向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登记,经区住房保障部门同意后调换住房并报市住房保障部门备案,每户中签家庭仅限调换一次。如发现违反调换原则的行为,取消互换双方的承租资格,2年内不得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附表:

    2020年度东湖区清(腾)退公共租赁住房参加现场摇号活动代表名单

    单位名称

    家庭代表

    代表的家庭

    类型

    上台摇号人员

    人大

    代表

    政协

    委员

    豫章街办

    1人

    房屋已被征收家庭

    1人

    百花洲街办

    1人

    二级以上(含)残疾家庭

    二级以上(含)残疾家庭

    1人

    墩子塘街办

    1人

    董家窑街办

    2人

    低保家庭和参战参试人员各1人

    低保家庭

    1人

    彭家桥街办

    1人

    房屋已被征收家庭

    合计

    5人

    2人

    2人

    手机扫码浏览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主办: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湖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版权所有:南昌东湖网站    电话:0791-86221407

    赣ICP备05005744号-2    网站标识码:3601020001    赣公网安备360102020000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