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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i618267--2021-014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东湖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2-09 13:38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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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湖区召开春节前后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布置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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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8日下午,东湖区召开2021年春节前后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布置会。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宣治,区政府副区长、东湖公安分局局长余炜,区政府副区长聂超出席会议并讲话,区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街道(镇、管理处)主要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上,区金融办解读了《东湖区关于做好2021年春节前后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区法院、区检察院、东湖公安分局分别就非吸案件办理进展情况进行了通报。

    聂超指出,春节前后是非法集资案件高发期,各行业主管部门、属地要增强责任意识,落实片区监管责任,加强工作排查,针对非法集资特点,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做好舆论引导,加大打击力度,提高群众甄别非法集资能力。

    余炜强调,各行业主管部门、属地要充分认识防控非法集资风险的重要性,加强非法集资类案件的信息公开,充分保障集资参与人的知情权。要开展非法集资集中宣传,采取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对民间投融资中介、网络借贷等领域,对商超、公园等区域,对老年人等群体的宣传教育。要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加强预见性,对非法集资案件打早打小,切实保障区域群众财产安全。

    宣治对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防范非法集资工作切不可掉以轻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要特别注重防范利用疫情噱头开展非法集资风险,相关部门尤其要加以重视,多借鉴早防范。二是防范非法集资工作必须要抓实抓细。要继续组织集中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控制、早处置。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负责做好本行业重点领域的非法集资的防范、排查、监测和预警工作。三是防范非法集资工作务必抓宣传教育。公检法部门要各司其职,结合自己的工作职能做好宣传工作。区金融办要积极对接辖区内的各大金融、保险等机构,系统性开展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各街办(镇、管理处)要守土有责,守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做好宣传工作。通过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居民群众和春节返乡人员提高金融法律知识水平和风险识别能力,逐渐形成全社会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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