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i618267--2022-0300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政数服务数据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2-12-14 11:57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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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区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更好地满足群众办事需求,解决群众办事特别是“上班族”由于时间关系到大厅办事难的问题,东湖区政务服务大厅各入驻窗口实行“错时延时工作制”,打好服务“时间差”,切实提高大厅服务效率。
1、正常工作日:每个入驻窗口每天安排1名工作人员实行错时延时上班。错时延时上班的具体时间为:每天中午12:00至下午13:30,错时延时工作人员安排用餐时间为:11:20至11:50。
2、双休日、节假日(除大年初一、端午节、中秋节下午):民政、人社、医保、出入境、交警按正常上班时间提供错时延时服务。
3、各入驻窗口首席代表应在每月25日前编制好次月的错时延时上班安排表,明确错时延时上班的人员和具体时间。
4、窗口工作人员因特殊情况需临时调班的,应向窗口首席代表报告,经首席代表同意后,做好调班安排并报运行监管股。
5、对错时延时工作时间内前来咨询或办事的群众,窗口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耐心解答群众咨询的有关问题,及时办理相关事项。对一时无法办理的事项,应讲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
6、窗口工作人员在错时延时上班期间应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人员在岗在位,电话畅通。严禁中途离岗,擅离职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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