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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A25010-3494-2114-7682-1373-497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 生成日期: 2021-01-15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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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强医疗损害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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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学管理医疗损害鉴定,是依法解决医疗纠纷的重要手段。对医疗行为科学、公正的评判,在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医学发展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了科学、公正、同行评议等鉴定原则,并对鉴定制度进行了原则性规定。为指导医学会落实《条例》,持续推进医疗损害鉴定工作制度化、专业化,发挥高质量鉴定意见对提升医疗安全水平的积极作用,我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医疗损害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提出明确工作要求:一是医学会应当依法开展医疗损害鉴定,并做好质量控制工作;二是为更好的组织专家服务鉴定工作,保障鉴定工作高水平运行,医学会应当结合工作需要建立专家库,医疗机构应予支持;三是医学会、医疗机构应当认真梳理分析鉴定反映的问题,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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