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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A25010-1875-8662-4813-3883-090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东湖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7-08-30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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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问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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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遵循热情主动、文明办事、服务规范、及时高效的原则,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供机关优质服务。

    一是首问责任人对申请办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确认登记等公共服务事项,了解政务、反映情况以及联系公务、履行协作职能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办事人员,应热情接待、认真办理或引导、跟踪办理有关事项。

    二是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立即接办;对不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将办事人员引导至承办人,或将有关事项转交承办人;承办人不在岗的,或承办人一时不明确的,首问责任人应当代为接收、转交,负责跟踪办理。对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向办事人员说明理由,告知该事项的具体负责部门和联系方式,并尽可能给予指导和帮助。

    三是对申请办理行政认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确认登记等公共服务事项,对于承办人不在岗或承办人一时不明确的,首问责任人应当对接待办理事项进行登记,注明姓名或单位名称、住址、联系电话,办理事项,所收材料的名称、数量,以及首问责任人、承办人、联系电话、处理情况等相关信息。

    四是服务窗口工作人员要实行挂牌上岗,公示姓名、职务、岗位、业务范围及投诉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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