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25010-1354-7452-5176-4568-0697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彭家桥街道 | 生成日期: | 2019-06-19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为贯彻落实《东湖区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社会环境布置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宣发[2019]10号)文件精神,强化文明导向、营造文明氛围,动员鼓励广大市民向文明看齐,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东湖区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社会环境布置工作,彭家桥街道现就工作实施的方案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宣传橱窗(宣传栏)
设置地点:辖区内居民小区的宣传橱窗(宣传栏)。
设置要求:1.有喷绘类宣传橱窗的居民小区,要按照本方案提供的宣传标语,设置不少于一块的喷绘类创建宣传橱窗。2.有手绘类宣传栏的居民小区,要按照市文明办提供的各类创建知识材料,每月定期书写、更新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知识。
(二)电子显示屏
设置地点:沿街户外显示屏。
设置要求:1.全天滚动播放本方案提供的宣传标语(见附件)。2.每播放两条其他的广告内容后,播放一次创建宣传标语。
二、完成时间
2019年6月20日前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此项工作有利于提升市民的创建知晓率,有利于推动市民的文明自觉养成,对于我街道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有积极作用。各社区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落到细处。
2.全面统筹协调。各社区要加强统筹协调,严格按照标准做好工作全面落实到位,其他方面的社会环境布置工作不受影响。加强施工前、完工后的校对、检查、把关,避免出现差错。
3.强化督导检查。我部将不定期开展创建社会环境布置工作实地督导检查。各社区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问题要立查立改。6月20日前,各社区将落实情况(含布置点位、布置数据)报街道党政办公室,联系人:黄玲,联系电话:88515864。
彭家桥街道街道办事处
2019年6月14日
附件:进一步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宣传标语
1.城市是市民的共同家园 文明是城市的靓丽名片
2.千年洪都韵 一城文明风
3.天下英雄城 文明南昌人
4.城市更文明 人民更幸福
5.文明无小事 小事见文明
6.文明始于心 创建践于行
7.共建文明城市 共享幸福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