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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A25010-7817-2534-4543-0263-212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东湖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17-12-11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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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墩子塘街道落实《东湖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分类考核评价办法通知》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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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墩党发[2017]08号

     

     

      墩子塘街道落实《东湖区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分类考核评价办法通知》的实施方案

     

     

    各社区、街道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重大决策部署,强化改革主体责任,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参照市、区考核办法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决定成立墩子塘街道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黄芝义  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饶接华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街办主任

               李冬军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成   员:熊志玉  街道党工委委员、街办副主任

              熊晓东  街道党工委委员、街办副主任

               段明岗  街道党工委委员、街道人武部长

                   街道社保所长

              邓小能  街道司法所所长

              程新排  街道综治专职副主任

              徐立君  街道城管办负责人     

    二、工作任务

    参照市、区考核办法关于对镇(街道、管理处)全面深化改革考核相关要求,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重要改革,亲自把关重要方案,亲自协调关键环节,亲自督查落实情况。

    2、建立工作台帐、明确责任分工,保障必要力量。对重大改革项目建立改革工作项目化管理机制。对区委已出台的重大改革和举措抓好具体落实情况。

    3、每2个月至少报送1篇关于街道落实改革工作信息至区委改革办,对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改革试点建立台账,按要求报送进展情况。

    4、大力做好改革工作的宣传发动,积极发掘改革工作中特色亮点及相关成果。

    三、工作目标

    各社区、各科室要以实施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为动力和抓手,不断提高工作落实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力推动本街道各项工作不断上台阶,上水平。争取在迎接区改革办考核中取得好成绩。

     

     

     

     

     2017年12月04日

     

     

                                   

    党政办公室                 2017年12月4日

                    共印1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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