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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东湖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 时间: 2021-07-09 16:53
    • 来源: 东湖区人民政府
    • 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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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府办发2021〕22

    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

    东湖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扬子洲镇,各街办管理处,区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2021年东湖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7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1年东湖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安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政务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助力深化“五型”政府建设,加快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强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一是做好各类规划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并通过我区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全面集中展示规划信息“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责任单位:区发改委自然资源局东湖分局

    二是做好市场监管领域信息公开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设为目标,根据市场主体的信息资源需求,做好市场监管领域全过程信息公开。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公开,明确公开内容的采集、审核、发布职责,规范公开内容标准格式,及时通过“江西行政执法服务网”“信用中国(江西)”“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西)”、政务公开专区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基本信息、结果信息。强化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发改委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三是做好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持续推进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攻坚行动和“五河两岸一湖一江”全流域保护与治理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强化农村污水治理、鄱阳湖水质提升等专项行动信息公开。按照督察工作有关要求,做好中央、省市和区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的公开工作。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东湖生态环境局)

    四是做好财政资金领域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加大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力度。依法公开政府集中采购的目录、标准、公告、中标及成交公示等信息。通过集中统一平台定期公开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发行、品种、期限、利率、偿还计划、偿债资金来源等信息。及时公布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的分配、下达和使用管理情况。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区财政局要会同政务公开主管部门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五是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准确把握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切实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针对性,重点围绕散发新冠肺炎疫情、隔离管控、精准防控、冷链运输、流调溯源、疫苗使用、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不断完善“新冠肺炎疫情服务专区”线上专栏建设,不断完善医疗机构信息发布机制。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责任单位:区卫健委、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大数据中心

    六是做好重大建设项目全链条公开。明确重大建设项目名单和范围;明确重大建设项目公开内容:重点公开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等8类信息;明确公开主体: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由批准重大建设项目和相关要件的有关部门分别负责公开,招标投标信息由招标方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公开,征收土地信息由有关部门负责公开,重大设计变更信息由批准单位负责公开,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由制作或保存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公开,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确保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行政审批局、区城建局、东湖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东湖分局区房管局、区城管局)

    二、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开

    一是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公开认真贯彻实施《江西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47号),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定完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列明决策事项、承办部门、决策时间以及是否听证等信息,并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各部门、各街办(镇、处)

    二是建立完善社会公众代表参与机制。建立完善社会公众代表列席政府会议制度,以“五型”政府建设监督员为基础,建立社会公众代表库,邀请“两代表一委员”、专家学者、企业家代表、新闻媒体代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代表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推进决策过程公开,扩大公众参与,及时公开解读会议精神,准确公开会议决策事项。根据决策对社会和公众影响的范围和程度,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相关意见采纳情况应当及时向社会公众反馈,未采纳的意见应说明理由。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各部门

    三是建立健全政策解读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政策专员制度,由各部门确定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担任政策专员,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一号答”的政策咨询和解读服务。以持续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为重点,围绕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科技创新、减税降费、普惠金融、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扩大内需和有效投资、高水平对外开放、乡村振兴、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基本民生保障等主动公开类别的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文件均应同步报送政策解读。加强政策解读材料质量把控,创新政策解读形式,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图文漫画、事例讲解、短视频等形式,通过东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东湖区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平台载体实现政策精准解读、政策精准推送。对政策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文件起草单位要开展二次解读、跟踪解读。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各部门

    四是增强回应社会关切效果。统筹12345政府服务热线、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电话、领导信箱和实体服务大厅、便民服务中心等线上线下互动渠道,整合回应资源,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办理流程,不断提高联系群众、解读政策和回应诉求的能力。健全完善政务舆情常态化处置回应机制,对涉及我区的政务舆情,要迅速核实处置、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三、持续完善政务公开标准建设

    一是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组织开展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微信工作群重点整治行动,统筹规范政务新媒体、微信工作群建设管理,切实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对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未按要求完成的,依据有关规定督促整改、通报批评。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大数据中心

    二是推行标准化规范化成果应用。2021年8月前,根据《江西省统一行政权力清单(2020年本)》区政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依据上级部门出台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对区24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公开事项各要素进行再梳理、再简化,突出针对性、易用性和可操作性。积极探索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的直接对应和融合应用,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首页设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做好标准目录所列公开事项和具体公开内容的联动展示,方便公众通过标准目录进行信息检索和查阅。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各部门、各街办(镇、处)

    三是提升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专区,依托政务服务大厅,加大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力度,坚持“专区姓专,高效便民”的原则,聚焦个人和企业全生命周期事项标准化规范化,融合线上线下政务公开和服务,完善优化政务公开专区功能,探索设立可复制、可参照的特色亮点专区。及时准确地为企业、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的政府信息查阅、依申请公开受理、窗口办理服务(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局)

    四是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向村居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延伸。积极推进我区基层政务公开“十县百乡”示范创建活动,择优推选我区1个街办(镇、管理处)、2个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试点,各街办(镇、管理处)要将示范创建工作作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重要内容和必要延伸,积极主动申报全省基层政务公开“十县百乡”示范创建活动。教育、卫生健康、环境保护等行业主管部门在国家、省市出台相应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后,制订本系统的实施细则,并督促指导相关公共企事业单位依法全面公开服务信息。(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各部门各街办(镇、处))

    四、持续健全政务公开制度规范

    一是做好政务信息管理工作。健全完善政务信息管理制度。在2021年9月底前,对照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行政法规库的国家正式版本,及时更新完善政府门户网站上的行政法规文本。在2021年10月底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的政府规范性文件,明确文件时效期和状态等信息,并公开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信息;提升“文件库”智能化水平,丰富检索、下载功能,方便公众查询使用。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大数据中心、区政府各部门

    二是规范法定公开内容。严格对照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文件要求,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区政府各单位在东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专栏要落实专人专责,健全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机制,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强化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机构职能目录等权力配置和办事服务信息的调整更新,因法律法规修订、职能转移调整、流程优化等原因导致内容变化的,要在政府网站、政务服务网等平台及时公开调整后的准确信息,明晰权力边界。责任单位:区大数据中心、区政府各部门

    三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认真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机制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发布审查机制,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水平。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列明收费要求和标准,加强规范收费管理,依法保障申请人合理信息需求。加强依申请公开分析研判,完善法律顾问咨询服务流程,切实提高答复合法性准确性。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各部门

    五、持续强化工作保障体系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健全完善区政府各部门、各街办(镇、处)行政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管、分管负责同志负责抓、政务公开负责部门具体做的政务公开统筹推进机制。区政府常务会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区政府办公室会同区大数据中心牵头负责全区政务公开的统筹推进,区政府各部门、各街办(镇、处)要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和力量。把政务公开纳入区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评价机制,并逐步提高分值权重,持续完善考评指标体系科学性有效性。

    二是加强培训指导。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列入领导干部学法内容,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加大业务培训力度,采取集中授课、以会代训等各种形式,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解读政策、回应关切能力。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完善问责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考核评估长期落后的单位,以适当形式通报并约谈主要负责同志,督促改进提升工作。依法规范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估。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政务公开工作开展独立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评估政务公开工作实绩的重要参考。

    区政府各部门、各街办(镇、处)要根据本工作方案,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和业务实际,对方案提出的涉及本单位的重点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督查,确保落实到位。各单位要将本工作方案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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