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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东湖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 时间: 2024-08-20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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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属各单位,委机关各股室,委管医疗机构

    为做好东湖区卫健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现已制定东湖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4-2026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东湖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4-2026年)

                            东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3月21日




    附件:

    东湖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4-2026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刻吸取各类事故教训,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东湖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东安委字〔2024〕7号)、《南昌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洪卫办字〔2024〕6号)方案。结合东湖区卫健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委、政府以及市卫健委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围绕“生产安全事故持续下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目标任务,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全面开展东湖区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二)主要目标。通过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东湖区卫健系统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更加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更加有力,安全生产治理能力不断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全面提升。

    东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医疗卫生机构自觉把安全生产工作融入业务领域日常工作,从行业规划、发展政策等方面体现安全生产的要求,实现与业务同步发展,保持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有力支撑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4年6月前,初步构建医疗卫生机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动东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管理的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落地。

    2024年底前,建立与具有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间的协作机制,构建各负其责、互相衔接、多方联动、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有效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卫生健康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大幅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推动辖区内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WS308—2019)》《江西省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督促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整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等突出隐患问题,加强危险化学品采购、使用、储存和废弃等环节的全流程安全管理,加强医疗设备设施管理,关注设备设施定期保养检修情况、功能状态、场地改造、设备设施更新换代和运行机制调整优化等工作,确保安全稳定运行。聚焦医疗行业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健全完善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或专项应急预案,依法依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提升安全生产意识、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置能力并保持在高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形式平稳

       (二)开展卫生健康系统安全教育培训。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将安全生产教育纳入医务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必修学分和新提任干部必学内容。将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包括必备的安全生产知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处理措施等,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做到人人过关2024年,联合消防救援部门完成区属医疗机构消防安全责任人的集中培训,并将安全生产内容列入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的核心课程持续推动将安全生产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培训重要内容,切实树牢领导干部安全发展理念,提升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

       (三)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全员岗位责任制。推动区内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根据《江西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江西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一线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推动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医疗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严格电气焊等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遵守特种作业操作规程,动火作业严格报备审批流程;督促从业人员严格履行自身岗位安全生产职责,了解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等,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确保安全不失控。

    (四)严格医疗机构规划设计和审批、备案、准入。指导区内各类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做好医疗机构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工作,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不得投入使用。严格医疗机构设置要求,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在医疗机构审批、校验等管理环节强化对床位、科室、人员、房屋和规章制度建设等方面内容的审核,确认申请的医疗机构设置审批事项中涉及消防安全的符合法定条件。

    (五)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强力推动各业务股室将业务工作与安全生产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在医院等级评审、科研管理、“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和社区医院建设、妇幼保健机构随机抽查、各级示范托育机构、医养结合示范项目等创建活动中落实安全生产要求,与相关达标评比或者绩效评价挂钩,推动各类机构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六)持续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结合卫生健康领域实际,持续宣传解读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规范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流程,提升工作质效。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常态化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专门的安全巡查员队伍,做到安全生产处处有人巡,时时有人查。机构主要负责人要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要进行日常自查检查、定期专项检查等,并逐级建立问题隐患台账。每年通过交叉互查、联合多部门监督执法检查或第三方检查等方式至少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检查,要及时跟踪督促辖区内各类机构消除安全隐患,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七)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在东湖区政府领导下建立与应急、消防、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民政、教育和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的协作机制,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和联动模式,及时将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监管执法范围的安全问题隐患通报移交同级有关责任部门,确保消除监管盲区,形成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的工作合力。

    (八)加强医疗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抓好《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十四五”规划》任务落实,加强医疗应急队伍建设与管理,全面提升医疗应急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完善医疗应急队伍建设,增强快速反应能力,做好事故灾难医疗应急准备工作,切实满足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需要。落实落细有关制度措施,切实加强监测预警和值班值守,确保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发生时能够及时高效应对处置。

    (九)加强职业健康保护。以粉尘、化学毒物和噪声超标岗位治理为重点,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加快建设职业病监测评估、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和职业病诊断救治相结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持续推进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和尘肺病康复站的规范化管理,开展质量控制评估与抽查。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质量监测与检测能力比对工作,推进职业卫生、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依法规范执业。加强职业病诊疗康复机构能力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东湖区卫健系统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加强工作统筹,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有关情况汇报,其他负责同志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及时研究分管领域突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并开展经常性督促指导和调研,切实抓好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和任务落实落地。

    (二)落实安全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全面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江西省《实施细则》,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约谈、访谈、督导、检查等工作制度,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综合考核,压实党政领导责任。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进一步理清部门职责,强化新风险新业态监管,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帮扶行动,推动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按照“全链条、全员、全过程安全管理”的要求,强化“五个一”活动,督促报送主体责任履职报告,推动医疗机构落实主体责任。

    (三)落实安全生产投入。东湖区卫健系统持续强化对安全生产工作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明确负责安全生产管理的处室(科室),或承担相应职责的内设机构,配齐配优配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具备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符合当前形势任务需要,切实提升管理科学化水平,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和管理能力建设等必备经费,确保各类设备设施得到及时有效维护和更新,保持安全稳定运行。

    (四)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安全宣传咨询日、“119”消防宣传月等活动,进一步做实做细宣传活动,引导行业媒体发力,聚焦行业重点,加大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施工安全、放射安全、危化品安全、生物安全等政策、知识宣传力度,切实提升全系统干部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发挥行业领域专业优势,广泛开展紧急医学救援知识和技能普及活动,大力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他救能力。丰富方式、拓宽渠道,深入挖掘并宣传典型经验做法,表扬先进,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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