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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东湖区第二季度曝光案例
    • 时间: 2022-04-1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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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2022年4月,东湖区医疗保障局到江西昌盛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南昌文教路店进行检查,发现存在串换销售,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内的物品串换为可支付药品,并使用医保基金支付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2047.52元。东湖区医疗保障局处理结果如下: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南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约谈该药店,并责令限期整改,追回造成损失的医保基金2047.52元,处2倍行政罚款,共计6142.56元。

     2.2022年4月,东湖区医疗保障局到江西汇仁堂药品连锁有限公司阳明路店进行检查,发现存在串换销售,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内的物品串换为可支付药品,并使用医保基金支付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7324.21元。东湖区医疗保障局处理结果如下: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南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约谈该药店,并责令限期整改,追回造成损失的医保基金7324.21元,处2倍行政罚款,共计21972.63元。

    3.2022年4月,东湖区医疗保障局到南昌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胜利店进行检查,发现存在串换销售,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内的物品串换为可支付药品,并使用医保基金支付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6728.4元。东湖区医疗保障局处理结果如下: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南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约谈该药店,并责令限期整改,追回造成损失的医保基金6728.4元,处2倍行政罚款,共计20185.2元。

    4.2022年4月,东湖区医疗保障局到好得快大药房有限公司胜利路店进行检查,发现存在串换销售,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内的物品串换为可支付药品,并使用医保基金支付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745.81元。东湖区医疗保障局处理结果如下: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南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约谈该药店,并责令限期整改,追回造成损失的医保基金1745.81元,处2倍行政罚款,共计5237.43元。

    5.2022年4月,东湖区医疗保障局到江西康佰家大药房有限公司民德路店进行检查,发现存在串换销售,将不属于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内的物品串换为可支付药品,并使用医保基金支付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3721.51元。东湖区医疗保障局处理结果如下: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和《南昌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约谈该药店,并责令限期整改,追回造成损失的医保基金3721.51元,处2倍行政罚款,共计11164.5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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