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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A25010-9881-7784-1507-3285-340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东湖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0-10-31 22:11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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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湖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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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湖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2019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和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公布东湖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起止时间为201911日至20191231日。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忠诚型、创新型、担当型、服务型、过硬型 “五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9年以来,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做好工作部署。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公开保障。为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承担的分解任务全面完成,成立了由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张焰任组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邹云、党支部书记何承禧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日常工作由综合科主要负责日常公开工作,同时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是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确保公开实效。为深入推进中心管委会政务公开工作,结合政务服务工作实际,制定《东湖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进一步精简区级行政权力事项,形成东湖区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区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区本级通办事项清单、区本级中介事项清单、收费事项清单等6个清单,并严格政务公开程序,做到了各类政务服务信息资料及时、准确公开。同时,在区政府办公室信息中心的工作指导下,在东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建立了政务公开栏,开设了概况信息、政策文件及解读、规划计划、工作动态、财政信息、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等栏目,累计公开信息249条,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和更新,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做到了无涉密事件的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

    30156.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表述等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公开面不够广泛,信息公开形式比较单一。

    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中心管委会在今后工作开展过程中,总结、借鉴兄弟县区工作经验,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方式,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一是充分发挥领导小组的职能,健全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机制;二是进一步完善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及时规范;三是进一步创新形式,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探索更加科学、规范的管理和服务模式,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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