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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q764293-0801-2024-00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东湖区贤士湖管理处 生成日期: 2024-01-23 13:55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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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贤士湖管理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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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自2023年以来,贤士湖管理处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的指导下,认真围绕重点工作和年度目标任务,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扎实有序地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处2023年政务公开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公布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报告统计数据的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若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贤士湖管理处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东湖区腾蛟路26号,电话:0791—88611421)。

    (一)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一是及时充实工作力量。由于人事变动,我处及时调整了分工,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延续性。同时,增加了3名人员参与政务公开工作,使政务公开工作力量得到了有效加强。二是压实工作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定并下发了《贤士湖管理处2023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计划》,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为全处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制度机制进一步优化。随着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处按照有关标准和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不断优化完善工作制度。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先后制定并实施了《贤士湖管理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2023版)》、《贤士湖管理处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2023版)》、《贤士湖管理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2023版)》等5项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元: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在2023年的政务公开工作中,我们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和深入。尽管我们已经做了很多工作,但在政府信息的全面公开和深度上,仍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

    公开渠道过于单一。目前,我们主要通过管理处官方网站和公告栏进行信息公开,但这种方式可能无法覆盖到所有人群,尤其是那些不常上网或居住在偏远地区的民众。

    依申请公开流程需进一步优化。虽然我们已经制定了依申请公开制度,但在实际操作中,流程仍需进一步简化和优化。

    (二)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我们计划采取以下改进措施:

    扩大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我们将对政府信息进行更全面的梳理和分类,并按照民众的需求和关注点,有针对性地公开那些与民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

    开拓更多公开渠道。除了继续使用官方网站和公告栏外,我们将积极探索其他有效的信息公开方式,例如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和其他社交媒体平台进行信息公开。

    优化依申请公开流程。我们将对依申请公开流程进行重新审视和优化,简化申请步骤,提高处理效率,确保民众能够方便、快捷地获取所需的政府信息。

    加强宣传和教育。我们将通过各种方式提高民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知度,让他们了解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意义,以及如何获取和使用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在2023年的政务公开工作中,我们没有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公众可以通过访问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网址:http://dhq.nc.gov.cn/)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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