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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A25010-4312-2055-1194-8491-891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东湖区彭家桥街道 生成日期: 2021-01-27 14:42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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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度彭家桥街道办事处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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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依据《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开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度彭家桥街道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共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彭家桥街办联系(地址:南昌市洪都北大道路1290号中科体检旁),邮编:330039,联系电话:0791-88515864,传真:0791-88600992。

    (一)概述

    1、完善组织领导机构。街道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和各社区主任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街道党政办,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并承担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街道指定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信息收集上报和审核监督工作,并投入资金配备专用电脑和激光打印机。截至2020年底,我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2、健全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街道按照上级的要求,认真制定开展此项工作的方案,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编制了《彭家桥街道信息公开指南》、《彭家桥街道信息公开目录》,完成南昌市政务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3、建立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职责、程序、公开方式和时限要求。街道制定了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按照新要求修改了发文稿纸(明确了拟稿人即为第一责任人,由分管领导进行涉密把关,最后由主要领导签发)、信息公开管理模式等工作制度。同时,参照区政府办公室制订的工作制度,制定街道的各项工作制度。

    4、积极加强学习培训。街道组织各部门认真开展《条例》宣传教育,明确信息公开的作用和意义,根据区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培训材料及相关文件精神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对《条例》的贯彻执行能力,全力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街道2020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24条。街道对涉及地区群众切身利益和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要信息均做到了及时、准确的公开。

    2、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2020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政务动态224条,突发公共事件无。

    3、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街道积极拓宽政务公开的途径和渠道,采用了以下方式开展政务公开:

    街道对内(外)政府信息公开栏。在街道办事处设街办信息公开栏1个,累计公开政府信息22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3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工作机制尚有待提升。工作机制特别是主动公开信息的更新机制还不够完善,主动公开的意识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2、把握全面公开与保密审核界限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在“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和严格保密制度、妥善处理公民知情权与隐私权的关系之间审核界限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3、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有待提高,表现为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及时性、连贯性、条理性还不够,街道政府网站的群众关注度还不够高。

    (二)改进措施

    一是积极完善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工作,丰富公开内容,同时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民主决策。

    二是拓展公开形式。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发挥街道、社区网站作用,完善查询点建设,方便公众查询和申请政府信息。

    三是强化学习培训。要提高街道领导、干部对《条例》的熟悉和知晓,提高街办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

    四是提升政务公开的实效性。要把政务公开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群众反映最强烈,社会最敏感的问题上,抓好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政务公开和社会监督,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五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查和更新维护、监督检查评议、培训宣传等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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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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