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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A25010-6300-3824-5757-5300-896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东湖区百花洲街道 生成日期: 2019-05-13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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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花洲街道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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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市东湖区百花洲街道办事处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百花洲街道办事处概况

    部门主要职责

    百花洲街道办事处是区委、区政府派出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

    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维护国家宪法和法律;认真执行上级政府的各项决议,对居民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教育。

    根据全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和计划的总体要求,制定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以经济建设为中心,负责制定街道经济工作规划,促进个私民营经济的发展,做好招商引资和协税护税,积极发展第三产业和街道区域经济。负责街道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参与城市规划、建设、改造和管理工作,做好辖区市容环境卫生工作、协助开展环境保护与绿化等工作,依法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

    贯彻执行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对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等工作进行指导、支持和帮助,做好城市居民生活最低保障线工作,做好拥军优属、社会救济、民族民俗事务工作,开展为残疾人服务活动,做好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开展社区服务和社区科教文卫及法律的普及工作,负责社区居民委员会干部的政治教育、业务培训;协助房管部门依法对居住区物业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大力发展社区服务事业,不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市民素质。

    负责街道劳动力管理工作,调查和管理劳动力资源。组织开展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广开就业门路,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和待业人员实现就业和再就业。

    做好国防教育征兵、民兵预备役工作。

    负责辖区计划生育与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研究制定辖区的计划生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督促、指导社区和辖区单位开展计划生育网络建设、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等各项工作。

    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强化综合治理各项措施。做好“法轮功”练习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做好安全防火、青少年教育等各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活动,做好宣传发动与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督促各有关单位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辖区内社会稳定。

    利用辖区内的宣传阵地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群众性节庆活动;组建能开展经常性文艺创作、表演和文体活动的基层业余骨干队伍;加强对社区文化教育专业委员会的指导和培训,活跃群众文体生活。

    为辖区群众提供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为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提供管理服务工作;为求职人员提供服务;开展再就业援助;开展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开展劳动保障政策咨询。

    协助区政府有关部门开展依法治区工作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指导管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组织辖区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学习和视察工作,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依法行使权力创造有利条件。

    做好信访服务工作,认真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及时向区政府汇报有关情况与问题,热情为群众服务。

    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

    百花洲街道办事处2019年的主要工作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街道党建工作为中心,以社区建设为亮点,以城市管理和社会稳定为基础,以经济工作为保障。抓契机,保发展,打造“党建繁荣、发展迅速”、“社会和谐、居民幸福”、“市容整洁、市貌有序”、“居住平安、人心稳定”、“党员有素、党建蓬勃”的百花洲。主要目标:2019年,街道各项工作在区排名靠前,目标综合考核力争全区前三,并把百花洲街道建设成“最具幸福感街道”。

    三.基本情况

    百花洲街道办事处共有预算单位3个,包括街道办事处本级和街道社区建设指导站、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2个所属二级预算单位。编制人数40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全额补助事业编制27人、差额补助事业编制1人。实有人数43人,其中:在职人数25人,包括:行政人员9人、全额补助事业人员15人、差额补助事业人员1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8人。

    第二部分百花洲街道办事处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东湖区百花洲街道办事处收入预算总额为1021.57万元,比上年增加171.06万元,增长14.3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1.3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为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东湖区百花洲街道办事处支出预算总额为1021.57万元,比上年增加171.06万元,增长14.34%。

    其中: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1012.5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83.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26.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万元。项目支出9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366.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8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59.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11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83.5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7.7%。商品服务支出726.11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1.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3%。项目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9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0.9%。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百花洲街道办事处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81.34万元,较上年减少59.29万元,下降10.97%。具体支出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6.6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3.4%,城乡社区支出66.4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住房保障支出18.25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4.2%。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为1012.57万元,较上年预算安排减少180.06万元,下降15.10%。主要原因是人员非税收入减少。

    (六)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9年我街办政府采购预算共安排61.6万元。其中,货物预算61.6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项目:无。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11.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1.5万元,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10万元,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比上年减少2.3万元,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公务车取消。

    三、街办本级及所属单位预算草案的具体说明

    (一)百花洲街办(本级)

    1、基本情况

    百花洲街道办事处本级编制人数12人,实有人数22人,其中:在职人数9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12人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339.23万元,较上年减少54.29万元,下降13.79%。

    其中:财政拨款339.23万元,上年结转0。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339.23万元,较上年减少54.29万元,下降13.79%。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7.4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31.8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96万元。项目支出9万元。

    (二)百花洲社区指导站

    1、基本情况

    百花洲社区指导站单位编制人数10人,实有在职人数7人。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59.56万元,较上年增加9.56万元,增长19.12%。

    其中:财政拨款59.56万元,上年结转0。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59.56万元,较上年增加9.56万元,增长19.12%。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8.9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0.5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07万元。

    (三)百花洲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

    1、基本情况

    百花洲城市管理办公室单位编制人数18人,实有人数15人,其中:在职9人,退休6人。

    2.2019年预算收支情况

    2019年收入预算总额622.78万元,较上年减少126.34万元,下降16.86%。

    其中:财政拨款82.55万元,上年结转0。

    2019年支出预算总额622.78万元,较上年减少126.34万元,下降16.86%。

    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7.1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93.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7万元。

    第三部分百花洲街道办事处2019年部门预算表

    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反映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规定标准或比例缴纳的各项收入。包括附属的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附属的企业上缴的利润等。

    (六)上级补助收入:反映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填列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2019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2018年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土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由相关单位拨入的专项经费。


    2019年部门预算输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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