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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t945037-0801-2023-00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东湖区墩子塘街道 生成日期: 2023-01-13 14:29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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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墩子塘街道2022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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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严格按照区政府办公室有关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我街办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机制,明确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切实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办公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力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制度,保证各栏目信息及时准确、动态更新。领导重视,责任落实。我单位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党工委书记为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为副组长,办事处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各科室协同配合,认真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依法规范运行。

    (二)执行机构编制党内法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规定我街道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等机构编制党内法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组织班子成员、相关部门传达学习、宣传解读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行机构编制管理运行。

    )拓宽渠道,及时公开。我单位不断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严格遵循依法规范公开原则,真实、准确、及时发布信息,真正做到便民、利民。一是通过报刊、电视台等传统新闻媒体进行信息公开。二是通过网络媒体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三是强化监督保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自觉听取接受群众、服务对象的意见及建议,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打造阳光型型政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元: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我街办经过努力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尚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表现为信息公开形式、内容还不够丰富,公开时间稍显滞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内涵掌握的熟知程度不够,导致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到位,公开的内容有偏差。2022年,我街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进一步加大信息的公开力度,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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