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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v617593-0801-2023-0001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东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23-01-16 09:20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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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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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特点:主动公开意识增强,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形式丰富多样,公开内容重点突出。尤其对于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能够通过多种形式、采取多种方法比较全面、及时、准确地进行公开。

    (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情况

    成立了东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卫健委主要领导任组长,亲自抓,亲自过问。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委机关室、委属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做到公开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切实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拓展公开形式,加强宣传力度,增强公开效果

    为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使社会公众进一步关注和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年来我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微信和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广泛宣传信息,重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东湖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市卫健委网站、五型政府简报等加强宣传和学习。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022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5,东湖卫生健康微信公众号信息276条,其他方式107条,完善了社会救助、医疗卫生、疫情防控、行政执法、行政处罚等20余条目信息公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如社区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疾病预防、卫生计生执法、健康教育、行政许可、医疗机构管理、公众服务等信息占信息总数的90%以上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22年度我委收到以网络咨询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3条,均已及时回复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2年度内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没有收费项目,年度内不存在其他违规收费情况。

    (六)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22年度我委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元: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1

    1

    (七)总计

    3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不断增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是完善公开内容,继续推进与卫生健康服务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结合卫生健康工作实际,及时、准确地向社会群众公开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的国家政策等政府信息。

    三是拓宽公开渠道。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在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的基础上,拓宽信息公开数量,进一步向广大群众宣传卫生健康知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委信息公开实际情况,编制东湖区卫健委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总结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 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联系(地址:南昌市东湖区三经路699号东湖区人民政府北楼12楼1207室;邮编:330006;电话、传真:0791-87838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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