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A25010-5441-5500-3366-7003-3139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区卫计委 | 生成日期: | 2019-01-15 16:47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东湖区政务公开工作安排的通知》(东府办发〔2018〕37号)等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委信息公开实际情况,编制东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总结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 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南昌市东湖区三经路699号东湖区人民政府北楼12楼1202室;邮编:330006;电话、传真:0791-87838900)。
一、概述
2018年,进一步整合卫生和计生资源,及时发布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动态,发挥信息工作的沟通、报告作用。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特点:主动公开意识增强,组织机构健全,职责分工明确,形式丰富多样,公开内容重点突出。尤其对于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能够通过多种形式、采取多种方法比较全面、及时、准确地进行公开。
(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建设情况
委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制定、完善了一系列规章制度,成立了东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卫计委主要领导任组长,亲自抓,亲自过问。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经常对各科室、委属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督查,做到公开办事程序和办事结果,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各科室绩效考核体系,进一步强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切实有效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推进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
按照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结合我委实际情况,明确编制原则、主体、内容、组织保障和工作要求,修(制)订完善了《东湖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流程》等有关规定和措施。对我委政府信息及时进行了分类、梳理和编目,并及时上网发布。
(三)拓展公开形式,加强宣传力度,增强公开效果
根据本单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不同,从实际出发拓展公开方式。为扩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影响,使社会公众进一步关注和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年来我们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墙报、微信、微博和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广泛宣传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重点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市卫生计生网站加强宣传和学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按照《条例》规定,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数量和主要类别
2018年,我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50条,其中政府网站公开信息584条,政务微博公开信息566条,其他方式100条。2018年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与公众密切相关的信息如社区卫生服务、计划生育服务、疾病预防、健康教育、行政许可、医疗机构管理、公众服务等信息占信息总数的90%以上。
(二)公开形式
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主要是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报刊、专栏等多种方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度我委未收到以网络咨询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年度内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不收取任何费用,没有收费项目,年度内不存在其他违规收费情况。
五、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情况
2018年度我委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举报投诉。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不断增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加大公开力度,进一步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二是完善公开内容,继续推进与卫生计生服务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结合卫生计生工作实际,及时、准确地向社会群众公开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的国家政策等政府信息。
三是拓宽公开渠道。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在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微博公开信息的基础上,拓展微信公众号等其他公开渠道,进一步向广大群众宣传卫生计生健康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