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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A25010-0184-2236-5351-2347-975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东湖区人社局 生成日期: 2016-03-04 20:46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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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度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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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度信息公开年报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南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由东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编制。东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一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的文件精神,落实了工作机制和人员、健全了工作制度,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规范行业作风,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来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0条,主要包括机构职能、规划计划、法规文件、工作动态等方面内容。涉及我局的重点领域信息中的社保信息指标,已按照指标更新补充到位,其中社保信息披露、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基本医疗保障、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已更新。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依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费用问题,也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未收到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没有发生一起行政诉讼事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以来逐渐步入正轨,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为进一步做好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我们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抓好制度建设。建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为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推进政务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区委、区政府和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东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信息工作办法》,为上级领导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把握工作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

    二是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三是多形式发布信息。方便公众了解信息,在区政府信息公众网站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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