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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u181498-0801-2023-000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东湖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生成日期: 2022-02-10 09:53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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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湖区城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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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东湖区城管执法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文件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着力提升政务公开的主动性、便民性和及时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按照新《条例》的规定,我局在区政府网站栏目主要分为“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履职依据”、“机关简介”、“规划信息”、“预算决算”、“行政执法”、“政务信息”等栏目。实时发布社会关切,群众关注的社会保障工作等信息,切实做到公开、便民。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也未出现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和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方式,突出重点和关键环节,加强载体建设,多渠道、多平台、依法依规有序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局2021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监督保障
        为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由我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推进、指导、协调等工作,统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等日常工作。确定栏目建设责任人,明确各部门职责,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严格贯彻落实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强调要求凡公开信息必须按照程序,经过多级审查后方能发布,未经审查不得擅自发布,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全面、可靠。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3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元: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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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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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七)总计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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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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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4

    0

    0

    1

    5

    0

    0

    0

    1

    1

    1

    0

    0

    1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意识不强。二是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高。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保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责任感和敏锐性,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虚心借鉴其他兄弟部门先进经验,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丰富公开形式,认真做好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求使公开的信息更贴近公众、通俗易懂。
        (三)进一步加强学习培训。强化业务指导和培训,逐步提升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促进我局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更加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我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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