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i618267--2022-0022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2-01-25 16:32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府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结合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791-86221407,电子邮箱:dhqzfb@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东湖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江西省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21〕30号)和《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21年南昌市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洪府办发〔2021〕62号)等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政务公开作为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的重要手段,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推进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提升我区政务公开水平。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各类基础信息。2021年全区35个政府信息公开单位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598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区政府及区政府各部门制定的政策等信息,及时更新机构设置信息和信息公开指南,定期发布“十四五”规划纲要、专项规划等规划类信息;统计公报、进度数据、普查数据等统计类信息;财政预决算、部门项目、政府采购等财政类信息;重大项目、人事任免、考录招聘等信息。通过“东湖区人民政府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365条,通过区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912条。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关切。重点围绕各项政策法规、重大政策措施,通过图文解读、视频解读等形式,发布政策解读信息。通过征集调查、在线访谈、民声通道等互动交流栏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2021年共发布政策解读信息50篇。其中,视频解读19篇、文字解读15篇、图文解读15篇、媒体解读1篇,非纯文字解读量占政策解读总量70%。三是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和全区中心工作,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全力抓好疫情防控”“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等17个专题,开设“环境保护”“教育信息”“就业创业”“乡村振兴”“涉农政策”等专栏,集中发布重点领域信息和工作实施情况,积极服务保障社会民生。四是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26个领域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进行再梳理,在政府网站首页设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做好标准目录所列公开事项和具体公开内容的联动展示,方便公众进行信息查阅。
(二)规范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021年,我区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规范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充分保障了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件,其中网络件13件、书面件4件,均已依法依规按时答复,其中予以公开4件,部分公开4件,不予公开2件,无法提供5件,不予处理2件。期间未发生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撤销、确认违法、或责令履行等败诉情况。
(三)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我区按照上级要求,由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根据新《条例》修订了《南昌市东湖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聘请第三方公司对网站信息定期巡查,有效减少错别字和表述不当问题。出台了《东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东湖区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府办发〔2021〕22号),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优化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全面搭建“一体多元”政务公开平台网络,畅通政务公开渠道。“一体”:即加强区政府门户网站集约化建设,通过不断改造升级,搭建起一体化政务公开综合平台,突出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公开,切实发挥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多元”:即建立多元化政务公开渠道,在政务服务大厅建设区政府政务公开专区,摆放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设置自助服务终端,滚动播放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及时公开群众关心关切的政务信息,增强群众体验感和满意度。在政务服务中心、图书馆、档案馆等公共场所设置政府信息查询室。在区、镇(街道、管理处)、村(社区)三级设立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群众关心关切的政务信息。
(五)不断强化监督保障
一是持续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进一步强化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日常运维管理,坚持日常巡检、专项抽查、全面普查。二是切实强化监管体系。紧扣评估、考核、监督、问责等关键环节,着力强化政务公开监管,助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区高质量发展考核重要内容,委托第三方机构定期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实施量化打分排名,不定期予以通报。同时,注重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引导推动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向深处拓实,向实处发劲。三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及时更新政务信息,提高公开质量和公开实效。四是加强业务培训。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互动交流等形式,加强从事政务公开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2021年,分别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和工作业务培训4场,各相关单位分管同志以及具体工作人员80余人次参加了培训。会上就做好政务公开评估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并对省、市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解读,同时由第三方评估公司就区本级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问题进行整改培训。2021年未发生政务公开责任追究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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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5 |
0 |
3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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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70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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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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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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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18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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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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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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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元: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908.7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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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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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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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7 |
0 |
0 |
0 |
0 |
0 |
1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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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4 |
0 |
0 |
0 |
0 |
0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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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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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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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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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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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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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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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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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5 |
0 |
0 |
0 |
0 |
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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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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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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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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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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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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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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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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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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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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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17 |
0 |
0 |
0 |
0 |
0 |
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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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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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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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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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1 |
0 |
1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我区政务公开工作稳步有序推进,取得一定成效,但在政策宣传解读、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2022年,我区将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在严格落实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围绕社会热点、群众关注焦点问题,重点对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进行解读,更多采用图表或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强回应社会关切效果。二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工作部署,组织相关单位及时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强化基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梳理,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向村居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延伸。三是进一步增强工作创新能力。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研究,不断优化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四是加强政务公开培训考核。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扩大对全区从事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和范围,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服务意识,提升专业人员能力水平和业务素养,确保各类政府信息都能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同时,不断加大督导考评,通过月检查、季通报、年考核,及时掌握工作进展,切实保障我区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各项工作都能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dhq.nc.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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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区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图解版)2022-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