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农字〔2021〕18号 签发人:张志忠
关于请求区政府审议《2021年东湖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方案(送审稿)》的请示
东湖区人民政府:
为深入学习贯彻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持续巩固我区农村人居环境“百日攻坚”成果,扎实推动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提档升级,根据南昌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21年南昌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方案》(洪新农办字〔202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草拟了《2021年东湖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方案(送审稿)》,经征求相关责任单位意见并修改后,现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妥否,请批示。
附件:1.《2021年东湖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方案(送审稿)》;
2.《2021年东湖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方案(送审稿)》的起草说明。
东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7日
东湖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7日印发 |
附件1:
2021年东湖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年
活动方案
(送审稿)
为持续巩固我区农村人居环境“百日攻坚”成果,扎实推动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提档升级,根据南昌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南昌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洪新农办字〔2021〕5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优先发展农业农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要求和省市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总体部署,推进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统筹规划定位、整村推进、建设管护,着力推进“三大治理”(农村厕所粪污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三大工程”(村庄整治全覆盖工程、村容村貌提档升级工程和村庄环境长效管护工程),重点打造2个乡村振兴试点村和2个美丽宜居示范村,引领带动我区农村人居环境由基础整治向品质提升迈进,力争一年内我区农村人居环境面貌有质的提升。
二、重点任务
(一)优化完善村庄规划
按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关于村镇规划和传统村落发展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要求,启动2021年村庄规划编制外,重点完成2个乡村振兴试点村和2个美丽宜居示范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在启动建设之前,扬子洲镇与市自然资源局东湖分局要以村庄规划为引领,结合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宅基地改革等工作实际,各选择1-2个不同空间发展类型的行政村、落实人员资金,编制好村庄规划。
将村庄规划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建设用地总规模等作为实施动态维护机制坚守的底线,严格底线控制。建立信息平台优化动态维护机制,在土地综合整治方案获批后,以更新数据库方式纳入村庄规划,积极推广普及规划知识、相关政策,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整合乡镇规划、国土(所)机构,建强村镇建设管理人员队伍,明确乡镇规划人员管理职责,加大村庄规划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发挥“村级规划员”队伍作用。设计单位积极指导村庄规划实施,确保规划顺利实施,建立定期联系制度,积极帮助解决扬子洲镇在村庄规划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责任单位:扬子洲镇、市自然资源局东湖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二)示范引领系统推进
2021年,在城乡主要通道沿线或重点区域,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选择2个有产业基础、建设基础的村庄打造乡村振兴试点村。按照“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治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的要求,选择2个自然禀赋较好的村庄打造美丽宜居示范村。通过乡村振兴试点村和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示范带动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整体提升。这4个村庄农村人居环境要基本实现“六化”,即垃圾减量化、污水资源化、粪污无害化、村庄整洁化、管护智慧化、乡风文明化。(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扬子洲镇、区城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卫健委、市自然资源局东湖分局)
(三)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一是强化生活垃圾治理质效。继续巩固“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区域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强化垃圾终端处理能力建设;适时探索试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第三方评估,加强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外包公司的监督考核,探索“全域一体化”第三方治理模式,不断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质效;二是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就地分类、源头减量,总结推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好的经验模式,补齐分类收集、密闭运输、资源化利用等方面短板;三是落实落细“门前三包”责任。完善相应配套政策,加大宣传和奖惩力度,切实推动“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落细。(责任单位: 区城管局、扬子洲镇、扬农管理处、区农业农村局)
(四)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2021年要突出抓好改厕质量提高、改厕问题规范和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一是加强改厕技术指导。通过外出考察学习和办班培训等方式,加强专业技术人员、村级改厕负责人和专业维护人员的培训,加强改厕技术指导和后续管护;二是加强改厕标准规范和问题整改。在扬子洲地区建设一批户厕改造标准化模型,固化改厕标准,示范推动改厕质量提高;针对我区户厕改造还存在不规范、无害化率不高等问题,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已改厕所都能正常使用,逐步提高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三是全面完成应改厕所改造任务。要以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监督社会化为要求,加大统筹推进农村改水、改厕与改污力度,在尊重群众意愿基础上,做到应改尽改,进一步提升无害化厕所改厕率;四是因地制宜推动农村公厕建改。结合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和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等,按照“村委会所在地和居住500人以上村庄建一座公厕”的要求,因地制宜推动农村公厕新改建工作,满足当地村民和流动人员的需要。四是扎实推动厕所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试点建设。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农村厕所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试点建设工作有关要求,借鉴农业农村部、国家卫健委、生态环境部三部委联合发文推广的9种典型模式并结合我区实际,在试点摸索基础上,积极推动扬子洲地区厕所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工作。(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局、区卫健委)
(五)统筹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继续探索推广适宜的污水处理技术模式,优先解决镇(处)所在地、1000人以上人口自然村、水源保护地、旅游村庄等重要区域生活污水问题。一是持续推进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将村庄污水管网建设纳入城镇整治重点内容。做好三联村农村污水治理项目扫尾工作。完善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和管护机制。进一步明确管护内容、管护标准,落实管护人员、管护经费,实现全生命、全周期管理。二是继续巩固畜禽禁养区整治成果。加大巡查力度,坚决杜绝生猪、牛羊“补栏”、“复养”等现象发生,避免“禁养区”内畜禽养殖“死灰复燃”。三是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全面取缔河湖水库网箱养殖,禁止湖泊水库投放无机肥、有机肥和生物复合肥养殖;加强渔政执法,严厉打击“电鱼”等违法行为,保护好水产资源。(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扬子洲镇、扬农管理处、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建局)
(六)完善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推动“五定包干”要求落实落地;建立稳定的“建管同步”长效管护资金筹措机制,通过财政出资、乡贤捐资、村集体经济出资等方式保障长效管护资金;组建农村“多员合一”的管护队伍,用专业的人管专业的事;进一步完善区、镇两级考核奖惩机制,进一步压实各级责任;按照市级部署完成区级长效管护平台搭建,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倒逼镇(管理处)、村(社区)主动落实“五定包干”管护要求,使美丽乡村建设由“一时美”转向“持久美”;结合乡风文明建设等,引导农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促进农民形成自觉参与、自主管理的意识,提高我区农村人居环境规范化、标准化、智慧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扬子洲镇、扬农管理处、区农业农村局、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妇联)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推进机制。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业农村局)将加大工作统筹和调度力度,统筹协调、督促推进。扬子洲镇和扬农管理处作为实施主体,要责任到人、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年各项工作任务,行政村作为管护主体,要组织发动乡贤、村民积极参与,共建美丽乡村。
(二)优化资源要素。积极鼓励支持各类社会资本、民营资本和村级组织等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形成多元化投入机制,统筹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各项资金,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绩效。简化和规范农村整治建设项目招投标程序,支持各类社会资本、农村工匠和村级组织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
(三)强化考核监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作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是乡村振兴考核一项硬指标。区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业农村局)将建立完善周报进度、半月督查、每月评比、季度通报、半年巡看、年底考评的考核评价机制;区直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本职工作的督查考核;镇(处)、村(社区)两级要及时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情况的更新、梳理、上报工作。镇(处)将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23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周云;电话:0791-87838851;邮箱:82302213@QQ.com)
附件:东湖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任务推进表
附件:
东湖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任务推进表
工作事项 |
项目名称 |
具体任务 |
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村庄规划 |
科学编制村庄规划 |
按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关于村镇规划和传统村落发展保护规划编制工作要求,启动2021年村庄规划编制外,重点完成2个乡村振兴试点村和2个美丽宜居示范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
扬子洲镇、市自然资源局东湖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
12月底前 |
2.示范引领 |
(1)打造乡村振兴试点村 |
在重点区域或主要通道沿线,完成2个乡村振兴试点村建设。 |
区农业农村局、扬子洲镇 区城管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卫健委、市自然资源局东湖分局 |
12月低前 |
(2)打造美丽宜居示范村 |
在重点区域或主要通道沿线,完成2个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 |
11月底前 |
||
3.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 |
强化生活垃圾治理质效;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落实落实细“门前三包” |
区城管局、扬子洲镇、扬农管理处、区农业农村局 |
长期 坚持 |
4.农村厕所革命 |
(1)户厕改造 |
完成应改厕所改造任务 |
扬子洲镇、扬农管理处、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局、区卫健委 |
10月底前 |
(2)农村公厕建设 |
按照“村委会所在地和居住500人以上村庄建一座公厕”的要求,因地制宜推动农村公厕新改建工作 |
12月底前 |
||
5.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
(1)农村村庄污水治理项目建设 |
持续推进我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做好三联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扫尾工作 |
区生态环境局、扬子洲镇 扬农管理处、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建局 |
6月底前 |
(2)继续巩固畜禽禁养区整治成果 |
杜绝生猪、牛羊“补栏”、“复养”等现象发生 |
长期坚持 |
||
(3)加强水产养殖污染防治 |
取缔河湖水库网箱养殖,禁止湖泊水库投放无机肥、有机肥和生物复合肥养殖 |
附件2:
《2021年东湖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方案(送审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依据
为深入学习贯彻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持续巩固我区农村人居环境“百日攻坚”成果,扎实推动我区农村人居环境提档升级,按照南昌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2021年南昌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洪新农办字〔202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草拟了《关于印发<2021年东湖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方案>的通知(送审稿)》(以下简称“送审稿”)。
二、主要内容
《送审稿》共分3部分,具体如下:
第一部分“工作目标”。主要是推进“三大治理”,实施“三大工程”,重点打造2个乡村振兴试点村和2个美丽宜居示范村等;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包含六个方面,分别为:优化完善村庄规划、示范引领系统推进、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深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等具体的任务。
第三部分“保障措施”。包含三方面,分别为:完善推进机制、优化资源要素、强化考核监督等。
三、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说明
在文件出台过程中,由东湖区农业农村局先对接市里,并和区内相关单位初步讨论草拟了初稿,3月17日,区农业农村局通过赣政通下发了《2021年南昌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方案中涉及的责任单位及实施主体单位的意见,其中,区城管局、区卫健委、区委宣传部、市自然资源局东湖分局及扬子洲镇提出了意见,其他单位无意见,我局参照市里文件要求,对征求意见建议采纳情况进行了完善(详见附件)。现根据工作程序,结合东湖实际,拟以区政府办名义印发。
附件:《2021年东湖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统计表
附件:
《2021年东湖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方案(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单位 |
修改意见 |
采纳情况 |
相关说明 |
1 |
扬子洲镇 |
1、第二大点重点任务中的第三点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中提到强化垃圾终端处理能力建设及适时选择2个村庄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终端建设。但扬子洲镇的垃圾处理已纳入全市城管垃圾处理系统,垃圾由区城管局运送至麦园进行无公害化处理,不需要新增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终端,建议删除该内容。 2、第二大点重点任务中的第六点完善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中提到要向群众收取一定的费用,但因市里已明文规定保洁费已纳入水费征收,禁止再对老百姓增收保洁费用。且老百姓缴纳的水费中涵盖的保洁费用自来水公司从未返还给镇里。为不增添老百姓的负担,建议删除该条。 3、第二大点重点任务中的第六点完善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中提到有序推进“万村码上通”5G+长效管护平台建设,因上级并未完善该平台的搭建,我镇无法落实该项工作。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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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区城管局 |
第5页,三是落实落细“门前三包”责任。针对我区农村实际情况制定出台相应配套政策、制定门前三包考核办法,加大宣传和奖惩力度,切实推动“门前三包”责任制度落实落细。建议删除此条。 |
未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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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区卫健委 |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洪府厅发〔2020〕44号文件精神,区卫健委不再承担农村改厕工作任务,建议将卫健委责任分工删除。 |
未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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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区委宣传部 |
“(六)完善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责任单位:区文明办”一项。市文明办为市委单列部门,市文明办设有协调处等科室承担了农村文明乡风建设工作。而我区文明办为区委宣传部内设科室,体制机制与市文明办不同。且在《2021年东湖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民系列行动”工作推进表》中“服务美丽中国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内容牵头单位和贵任单位都无区文明办,故建议此项内容责任单位删除区文明办。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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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市自然资源局 东湖分局 |
在东湖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年活动任务推进表中的“村庄规划”,扬子洲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是由扬子洲镇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的,分局只是负责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做好村庄规划的指导监督工作,该项工作建议调整扬子洲镇、扬农管理处为牵头部门。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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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建局、扬农管理处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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