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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c106671--2021-012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东湖区农业农村局 生成日期: 2021-12-27 14:14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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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湖区2021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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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湖区2021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


    落实情况报告

    2021年,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决策部署,聚焦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的目标定位,不断完善河湖管理体制机制,持续强化落实河湖长制,深入开展鄱阳湖流域建设行动、清河行动,全区水生态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提升,自8月份以来,赣江东湖区扬子洲镇渔业村水域频现“微笑天使”江豚组团畅游、逐浪嬉戏的场景,有力印证了区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有实”向“有能有效”转变。现将区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河长主治,工作履职更有效

    一是河湖管护构架有形。目前,全区河(湖)长共67人(其中湖长7人),其中区级15人(含湖长3人)、镇(街道、管理处)级18人(含湖长2人)、村(社区)级34人(含湖长2人)。落实河湖一线巡查员(专管员)36人、保洁员35人。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别担任区级总河(湖)长和副总河(湖)长、相关县级领导担任区级各河湖段河长、湖长,全区区、镇(街道、管理处)、村(社区)三级河(湖)长坚决履行管、治、保“三位一体”职责,靠前指挥,强化督导,做到了情况明、责任清、措施实、督得严。

    二是河湖巡护履职有效。今年以来,全区各级河(湖)长已巡河(湖)督导2124次,其中区委书记、区级总河(湖)长已巡河(湖)督导9次;区委副书记、区长胡俊峰已巡河(湖)督导6次,其他区级河(湖)长58次,镇(街道、管理处)级河(湖)长218次,村(社区)级河(湖)长1833次。通过各级河(湖)长巡河履职,及时发现河湖存在的突出问题,并督促整改,有效维护了河湖良好的生态环境。

    三是河湖检查督导有力。区河长办结合河湖长制阶段性重点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区级督查4次,重点对公示牌设立、清河行动发现问题、各级河(湖)长巡河发现问题以及上级督办问题进行督导检查。2021年,区河长办已下发督办函10件,督促整改河湖突出问题20余处。区河长办按照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实际,细化量化考核指标,逐项对照打分。通过考核督导,及时向下传导压力,形成人人有责、人人担责、人人尽责的工作氛围,有力推动了全区河湖长制工作。

    (二)源头重治,专项整治更深入

    一是持续推进清河行动、河湖“清四乱”等专项整治。区河长办积极组织区直有关单位和镇、街道(管理处)全面开展问题排查,整治江河湖泊存在的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乱捕滥捞等突出问题。今年以来,共开展“清四乱”巡查122次,出动人员244人次,执法车辆100余台次,执法船艇30余艘次。清河行动累计排查整治问题21处,整改完成率100%。其中,渔业资源保护专项整治问题4处,城乡生活污水及垃圾专项整治问题10处,河湖“四乱”问题6处,水域岸线利用整治问题1处。全年完成省水利厅下发河湖“四乱”暗访发现问题4处,并报市水利局完成销号。

    二是切实抓好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房屋问题整治。区持续推进河湖管理范围划界。目前,全区共完成河道划界5条、湖泊划界4个、划界长度47.7公里,并持续推进其他水利工程划界工作。按照河湖划界成果,扬子洲地区圩堤管理范围为堤脚往外30米范围内,在此范围内,共摸排房屋1307栋,其中扬子洲镇1245栋,扬农管理处62栋,房屋占地面积约30万㎡,房屋建筑面积约38.37万㎡。完成分类整改房屋1307栋,保留类4栋(为水利设施),限期拆除39栋(已完成拆除),按计划迁建1264栋。10月,区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房屋整按河湖“清四乱”要求,整理资料后上传至水利部督查系统,已全部完成销号。

    三是强化渔业资源保护专项整治。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禁捕退捕的工作要求,保护好赣江水生态环境和鱼类资源发展,自2020年5月1日起,赣江东湖区段水域全面退出捕捞。截止目前,全区已全面完成渔船网具回收任务,完成退捕渔民建档立卡157户,回收处置渔船168艘,退捕上岸渔民605人,拨付捕捞证和船网回收、渔民生活过渡费802万元。在推进渔民社保就业方面,区退捕办(区农业农村局)会同镇、村对参保渔民身份信息进行了核实,将向渔民拨付2020、2021年社保补贴同时,举办了人社政策对接专场活动,在劳动就业、养老保险方面为退捕渔民积极提供服务。为集中整治违规垂钓行为,自9月10日起,区配合市直有关单位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南昌市集中整治违规垂钓专项整治行动。据统计,集中整治期间共出动人员806人次,船舶10次,车辆127台次,巡查场地79处,联合行动11次,违规垂钓行为383次,劝阻违规垂钓人员284人,暂扣违规渔具52副,教育训诫17人,发放倡议书5000份。

    四是集中开展河湖环境卫生专项整治。一是按照《南昌市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河湖环境卫生排查及保洁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洪河办字〔2021〕20号)要求,区河长办于6月23日7月10日,牵头组织各镇、街道(管理处)对辖区域内所有河湖、渠道及岸线管理范围垃圾、障碍物、废弃僵尸船、河湖沿线入河排水口等进行全面排查,动用人力达150余人,垃圾运输车40余台次,清理杂草等生活垃圾60余吨,清理乱丢乱放共享单车100余辆二是11月10日以来,赣江南昌城区段出现大面积水葫芦,为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区河长办通过强化河湖长制工作,紧急组织沿线各镇、街道(管理处)对水葫芦等垃圾漂浮物进行打捞清理。截止到11月底,累计动用人力达488人次,打捞船6艇,打捞水葫芦等垃圾漂浮物约38.43吨,共整治水域面积1500平方米,河湖水域岸线生态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

    (三)系统共治,河湖监管更有方

    一是完善建设河湖长制信息平台。水利部、江西省河长制信息平台基本已全面运行,区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不断对平台信息进行更新补充完善。区河长制信息系统平台已初步建设完成,通过试运行,能基本展示河湖长制工作、发布有关标准信息及文件,能实时视频监控辖区内各河湖点位情况,基本建立了督办体系、巡查执法体系等,通过平台及时调度河湖长制有关工作,初步形成了信息化河湖管理模式。

    二是试点开展河湖健康评价。为深入贯彻落实河湖长制,强化河湖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区河长办积极探索河湖健康评价,组织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对赣江东湖区段进行健康评价,通过对生态系统结构完整性、生态系统抗扰动弹性、社会服务功能可持续性三个层面指标内容进行逐项评分,形成河湖健康评价报告,为全区各级河(湖)长组织领导河湖治理保护工作提供重要参考,也为“一河(湖)一策”方案修编提供重要依据。

    三是持续推进多元“河长+”机制。为进一步强化河湖长制,区自2018年起,试行了“河长+警长”制,充分发挥公安机关在生态环境安全和涉水领域社会治安稳定方面的作用;为充分发挥河长湖长和检察长在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执法监管等工作的职能互补作用,加强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工作合力,自2020年起推行了“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外,区积极组织“河长+党建”活动,结合“党员活动日”等开展河湖水环境综合整治,进一步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维护河湖生态环境。

    (四)工程整治,水质改善更明显

    一是推进河湖水质断面整治。近年来,区先后完成玉带河北支黑臭水体治理、贤士湖和东南北湖水环境治理,实施了赣江右岸八一桥至二七路段排污口截污工程、扬子洲镇三联村为民村连接段农村生活污水综合治理工程、庙后村水环境综合治理试点,消灭了青山湖电排站劣V类水质断面。2021年,区按照长效管理有关要求,紧盯八一桥、青山湖电排站等易出现不达标水质的国控、省控、县界水质断面情况,印发了《东湖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湖区赣江断面水质达标整治方案的通知》(东府办发〔2021〕31号)、《东湖区2021年河湖断面水质达标整改工作方案》(东河办字〔2021〕5号)等文件,强化各水质断面水质监测,重点对河湖沿线各排口、环境卫生等各类污染源进行全面摸排整治,梳理制定问题清单,科学制定治理方案,明确治理措施、完成时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精准施策,靶向治疗,从根本上改善水体水质,先后完成赣昌水产码头污水治理、扬子洲镇庙后村江边佳苑小区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二是持续推进鄱阳湖流域建设行动。按照《东湖区2021年“清河行动”实施方案》《东湖区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行动计划2021年重点工作内容》有关要求,扎实推进空间规划引领行动、绿色产业发展行动、国家节水行动、入河排污防控行动、最美岸线建设行动、河湖水域保护行动、流域生态修复行动、水工程生态建设行动、流域管理创新行动、生态文化建设行动等“十大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

    (五)依法严治,河湖管护更有序

    一是贯彻落实河湖长制相关法律法规。以《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规范》等细化河湖长制各项职责任务,规范河长湖长履职行为及河湖长制日常工作,推动河湖长制落地生根见实效;以《河道管理条例》《江西省河长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问题认定及清理整治标准(试行)的通知》等规范清河行动、河湖“清四乱”等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利用“河长+警长”机制,发挥警示震慑作用,对涉河涉水违法犯罪行为给予严厉打击。

    二是加大水保执法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按照“双5”标准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坚持实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一稿制”。2021年,区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7个(报告书、报告表),受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自主验收报备3个,并计划年底对自主验收报备的项目抽取一定比例进行核查;累计对辖区内在建的生产建设项目“双随机”检查19次,检查项目19个,并对“双随机”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建设单位予以整改。同时,完成水利部组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遥感违法违规图斑整改4个,完成1个省级加密图斑整改工作,实现图斑违法违规项目“清零”。

    (六)群防群治,参与氛围更浓厚

    一是加大河湖保护宣传提高知晓率。我区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江西省河湖保护活动周”等重要日期,积极组织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在中小学,积极开展江河防溺水、河湖保护等活动。今年以来,我区已在省、市、区等各类新闻媒体上稿50余篇,发放《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河长湖长履职规范》等200余份。切实提高了公众河湖保护的参与度和知晓度,营造了良好河湖保护舆论氛围。

    二是建立志愿服务体系提高参与度。我区着力打造河湖生态志愿服务体系,团组织、民间河长、社会志愿者等志愿组织和人员开展“河小青”、“保护母亲河”“美丽江西,我是行动者”等多种志愿活动,动员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河湖管护,志愿服务已形成常态化。

    二、主要做法

    (一)高位推动,落实责任

    区委、区政府把实施“河湖长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有关工作推进会,区委书记、区长多次亲临工作现场调度并作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务必保质保量完成河长制湖长制各项任务。区人大和区政协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均把河湖长制工作作为区人大、区政协的调研课题,亲赴实地指导工作;区分管领导亲力亲为,高频次调度河湖长制工作有关工作。区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认真履职。各相关镇、街道(管理处)紧紧围绕上级部门工作部署,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整治目标和任务,合力推进河长制湖长制顺利实施。

    (二)创新机制,合力共治

    我区充分发挥河湖长制平台指挥棒作用,各责任单位认真履行河湖管理保护的相关职责,加强横向沟通联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区委组织部将各级河长、湖长履职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述职的重要内容,区委宣传部积极组织河长制湖长制舆论引导和宣传教育,区财政局主动保障河湖管理保护所需资金,区人社局将河长制湖长制重点任务纳入区直部门的年度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区审计局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区考核办将河长制湖长制纳入全区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区教体局将河湖保护纳入教材和课堂,区各职能部门认真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河湖管理保护取得显著成效,受到主流媒体的关注和宣传报道。

    (三)统筹施策,系统治理

    我区坚持因地制宜,统筹施策,科学治水,精准治水,全面开展河湖调研,深入排查河湖生态环境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入河湖排污口、违章建筑和农业面源等重点污染源分类建立问题清单,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措施。按照行政区划图,在工作中暂将全区水域划为“城区和扬子洲地区”两部分来管理,城区河湖通过采用清淤或微生物治理工程,加强日常巡查保洁等措施,确保水体水质达标;扬子洲地区中心渠和门塘等水域通过采取清淤清杂、建三格式化粪池和生态塘、加强日常保洁等措施,按照先行试点、分期分段的污水整治思路,确保扬子洲地区水环境得到有效治理。

    (四)常态长效,稳步推进

    区委、区政府始终贯彻落实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区各责任单位和部门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健全体制机制,明确目标,补足短板,精准施策,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同时,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推动河湖管护长效化、常态化,为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供坚实的生态保障。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流域综合治理工作开展难度大。辖区内青山湖电排站(闸)、新洲闸、蓑衣荚等南昌老城区排水(涝)出口,因历史遗留、雨污分流不彻底等原因,导致这些排水(涝)口排水常出现水质不达标现象,严重破坏河湖生态环境。鉴于这些城区排水(涝)问题源头涉及多个县区、部门,建议按照“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疏浚活水、生态修复”的基本思路,统筹各有关单位联动共治,加强源头控制、水陆统筹、上下游联动、跨部门协作,突出重点、分阶段科学推进整治。

    二是扬子洲地区水环境综合治理难度大。到目前为止,我区扬子洲地区污水管网建设等设计规划方案尚未出台,各项基础设施陈旧、老化严重,开发建设需完成“欠账”问题较多。建议有关部门加快推进扬子洲地区生活污水排放设计规划,先期实施市政管网规划建设,提升扬子洲地区整体水环境质量。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落实河湖管理保护的责任要求,压实河长湖长的“第一责任”,落实职能部门的“主体责任”,抓实河长办的“协调责任”,夯实属地的“管护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加强监督,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督促各项河湖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是深化河湖长制体系建设。重点抓好中央、省、市、区各项政策制度的贯彻落实,压紧压实河湖长主体责任,加强巡河督导工作,紧盯河湖长制重点难点问题,挂牌督办,倒逼责任落实,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全面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是持续加强水污染防治。进一步巩固各专项整治成果,以提升河湖水质为目标,持续加大河湖空间管控加强河湖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紧盯赣江沿线各排口、岸线环境卫生等,开展“清河行动”等专项整治。同时,进一步完善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河湖突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全区河湖“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人水和谐”目标。

    三是继续开展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行动。严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行动计划要求,扎实制定2022年推进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行动计划的重点工作,推动“十大行动”各项工作任务“升级”

    加大河湖长制宣传力度。积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好做法、好经验、好案例,充分利用传统媒体以及微信公众号、客户端等新媒体,及时大力宣传推广。同时,完善“河长+”宣传机制,加强对河湖长制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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