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i618267--2022-0251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2-06-24 16:13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杨淑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有害垃圾有偿回收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第一点建议在2020年12月31日起《南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就已经正式实施,《条例》中对有害垃圾的范围和种类有明确规定,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的生活垃圾,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后,运至集中存储点。从集中存储点运至有害垃圾处理场,其运输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针对您提出的第二点建议我区制定了分类垃圾袋与垃圾分类宣传手册,已发放至各社区,每个楼道口张贴垃圾分类宣传海报。社区督导员、志愿者每周进行入户宣传,加大对广大人民的宣传教育,做到垃圾分类人人有责,全民参与、共同治理。同时在日常开展“八进”宣传工作的基础上,我区不断加强工作人员垃圾分类培训,并从多方面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会同各街办在全区公共场所依次开展垃圾分类驻点宣传活动并邀请媒体、电视台进行线上直播。目前,我区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已基本实现100%。
针对您提出的第三点建议我区按照《南昌市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方案》(洪府厅发〔2020〕9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有害垃圾分类储运的通知》(洪垃分办发〔2020〕46号)文件要求每个小区应设置不少于1个有害垃圾收集点、每个街道(镇、处)应设置1处面积不少于20平米的密封有害垃圾暂存点。同时引进第三方回收企业在全区共设置78处智能回收机,居民可以通过扫码进行废品投递后可获得一定的奖励。街道(镇、处)每周将有害垃圾专车收运至本街道(镇、处)有害垃圾暂存点。城区每月将各街道(镇、处)有害垃圾专车收运至本城区有害垃圾转运站。市环卫集团每季度负责转运全市的有害垃圾至有处理有害垃圾资质的企业处理。
杨淑萍委员,感谢您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光靠政府及环卫部门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各相关部门大力支持,更需要全体市民参与,才能顺利开展进行,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建设一个真正的绿色低碳生活。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东湖区城管执法局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