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i618267--2022-023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东湖区人民政府 | 生成日期: | 2022-06-23 16:03 |
文件编号: | 有效性: | 有效 |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赵英姿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推动我区垃圾分类工作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的第一点建议我局在2019年就成立了东湖区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12月31日《南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我们一直按照《南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南昌市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洪府办发〔2020〕156号)开展工作。我区现已开展“撤桶并点”行动,将居住区楼道内和公共区域的分类垃圾桶分阶段逐步撤离,生活垃圾实行定时、定点投放。并在集中居住区按照每300户建设1个生活垃圾集中投放亭,分散式居住区、公共机构、大型商场等场所根据人流量和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设置。居住区每个生活垃圾集中投放亭至少配备1名生活垃圾分类督导员,负责宣传、指导和监管居民精准分类投放垃圾。
针对您提的第二点建议我区已设置垃圾分类执法中队,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强化执法行动。与12个属地街道执法中队实行联合执法,对违反垃圾分类相关法规,拒不履行垃圾分类责任义务,随意丢弃垃圾,破坏市容环境的行为,严格按照《南昌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针对您提的第三点建议我区根据洪垃分办发〔2020〕42号文《关于进一步做好生活垃圾“撤桶并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工作,营造良好的垃圾分类工作氛围,引导市民养成良好的分类投放习惯,在前期建设生活垃圾集中投放亭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开展生活垃圾“撤桶并点”工作。同时以社区(村)的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为切入点,强化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责任,发动党组织、党员、志愿者和群众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提高公众参与度和配合度,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社区生活垃圾分类模式,截止目前已开展百余个党员、志愿者主题宣传活动。
针对您提的第四点建议我区根据省市级要求制定了《东湖区“撤桶并点”工作考核办法》和《南昌市东湖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办法》。考核方式采取日常考核和实地考核相结合,每月进行一次考核。对影响我区在全市排名的街办及长期进展缓慢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启动问责机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我区也已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县区文明单位考核和节能工作考核。
赵英姿委员,感谢您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垃圾分类收集工作光靠政府及环卫部门是远远不够的,需要各相关部门大力支持,更需要全体市民参与,才能顺利开展进行,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建设一个真正的绿色低碳生活。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东湖区城管执法局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