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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i618267--2021-030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东湖区人民政府 生成日期: 2021-05-18 11:12
    文件编号: 有效性: 有效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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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区政协九届六次会议第51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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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胜明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建立司法服务机制优化我区营商环境的的提案已收悉,经商区司法局,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全区乃至全市均在如火如荼开展“转作风优环境”专项行动以及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人民法院作为司法机关,理应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担当作为。自行动开展以来,我院紧紧围绕审判执行中心工作拿出实招硬招,为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效司法服务:

    一是出台一个实施方案。研究出台《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关于转作风优环境的实施方案》,围绕审判执行中存在的痛点、堵点和难点问题,提出六个方面十七条具体举措,着力营造公平公正、安全稳定、规范有序、生机勃发、诚实守信、便企利企的营商环境。

    二是开展一次走访活动。为有效倾听企业呼声,了解企业经营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我院党组书记、院长梁洪亲自带队走访3家辖区重点企业,发放宣传手册50余份,征求意见建议4条。我院还组织民事审判庭法官前往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围绕民法典与企业经营相关的问题答疑解惑,形成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宣传氛围。

    三是推行一个事务中心。我院在优化导诉服务的基础上,切实解决执行工作中存在的“人难找”、“事难办”的工作顽疾。在执行事务中心,每一工作日轮流安排两名法官分上、下午“坐诊”,全天候接待执行当事人,建立起执行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平台,让更多案件在事务中心一站式执行完毕,有助于提高执行效率。执行事务中心推行以来,接受当事人咨询400余人次,一次性执结案件17件。

    四是形成一种调解机制。我院就解决民营企业民商事纠纷建立了全面调解制度,即庭审前、庭审中、庭审后必调,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审判全过程。当事人在立案时,由立案庭的法官审查后,当即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及时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的,再将案件转到业务庭进行审查。案件审理过程中,也积极促进当事人调解,对调解方案审慎审查、明确释明、设计惩罚条款,更好地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庭审中未达成调解的,庭后给予双方一定的时间进行协商,促成其调解。

    区司法局也围绕自身司法职能,整合辖区资源,充分发挥自身业务优势,建立涉企公益法律服务机制。例如,在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11个镇(街道、管理处)司法所设立涉企公益法律服务窗口,为辖区企业提供公益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举办“东湖区涉企公益法律服务集结号”、涉企公益法律咨询、送法进企业暨法治体检等活动,助力优化全区营商环境。

    从已开展的工作情况来看,涉企商事纠纷主要还局限于依靠法院的力量来推动,法院与区工商联联动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还不健全,企业经营风险防控体系还不完善。

    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加强对企业经营问题的关注和分析,为企业依法经营提供有益参考;加大与区工商联等单位的协商合作力度,合力推动“法院+工商联”的民商事矛盾纠纷诉调工作机制落地生根,有效建立和完善联席会议、纠纷预警、诉前调解、诉调对接、司法确认、联合调研、业务培训等工作机制,为全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有效支撑,助力全区经济稳定健康发展。

    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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