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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市东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食品流通监管工作重点》的通知
    • 时间: 2023-04-07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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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强化食品销售重点品种及领域监管工作

    1.强化食用农产品监管工作。紧抓批发市场等市场销售源头和农贸市场、商超、社区团购平台、社区生鲜门店等零售终端,综合运用赣溯源平台强化销售信 息追溯,督促销售主体严格履行进货查验记录义务,做好索证索票,实现问题产品信息可追溯,查清食品安全隐患源头。签订索证索票承诺书,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涉及主观故意违法犯罪行为。

    2.督促落实市场开办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和食品批发市场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齐配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强化市场准入管理和日常监督检查,提高食品检测针对性和靶向性,探索问题食品和经营者退出机制,创新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方式,形成市场内良好食品安全氛围。

    3.深入推进“赣溯源”平台的推广使用。一方面,围绕索证索票和信息可追溯,督促食品销售单位和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内经营者实现进销货信息应录尽录。另一方面,围绕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利用“赣溯源”平台开展食品安全日常检查、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和录入快速检测信息等。借助“赣溯源”平台提升全食品销售管理和监管水平。

    4.做好现场制售及散装食品监管工作。重点检查许可资质、索证索票、标签标识、设施设备、人员操作等是否符合要求。经营散装食品和现场制售食品需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或小食杂登记证,申领小餐饮小食杂店食品经营登记证的小食杂店不得经营散装熟食。加强散装豆芽、猪血、年糕、卤制品、豆制品等监管,重点核查标签标示、进货来源、索证索票等,特别是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是否明显标示“作坊食品”等信息。

    5.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者监管。通过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力度,提高学生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学生合理消费,强化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自律,重点查处销售“三无”、过期、来源不明“五毛”食品等违法行为,维护良好的校园及周边环境。

    二、开展食品销售薄弱环节整治提升

    1.巩固提升农(批)贸市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通过风险交流、约谈培训等形式,全面梳理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落实情况。综合运用行政指导、立案查处、公开曝光等行政手段,全面压实市场开办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市场内食品经营行为,重点打击涉及违法违规的行业“潜规则”,运用好电子追溯和快速筛查等管理手段,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2.狠抓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索证索票问题。充分利用“赣溯源”平台,督促食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义务,对屡教不改的坚决予以查处,检查、处理情况作为案件查办自由裁量重要参考,综合引导做好食品(食用农产品)销售索证索票工作。

    3.加大食品贮存单位监管力度。对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事食品贮存服务的,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市场监管 总局关于加强冷藏冷冻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公告》(2020年第10号)等法律法规要求报备有关信息,建立进出货台账,记录保存有关信息,定期对库存食品开展检查。

    三、常态化推进重点整治及创建工作

    1.持续开展食品销售领域“守查保”专项行动。聚焦食品销售监管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持续深入推进食品安全“守查保”专项行动,对市场开办方主体责任、食品销售主体资质、过程控制、人员管理、食品贮存、加工操作、标签标识等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对自动售货等新型业态加强指导严防风险,对水产品镇静剂、果蔬染色剂、保鲜剂等监管问题加强研究防范风险隐患。

    2.持续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工作。督促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调查研究,完善农村市场食品安全治理机制,提升农村市场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创新农村食品市场监管方式方法,开展农村食品规范化经营示范店创建工作。

    3.持续做好特殊食品销售监管工作。督促特殊食品销售单位做好进货查验、标签标示和广告宣传审核等自查工作,特别是对特殊食品专营店、会议营销特殊食品等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落实省局特殊食品监管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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