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2022年2月25日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召开药品安全专项视频会后,东湖区市监局迅速行动,在辖区内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紧紧围绕“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主线,坚持将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与强化日常监管相结合,针对药品、化妆品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防严管严控药品安全风险,坚持做好疫情防控与药品安全两手抓,严查严防严控质量安全风险,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高位推动检查。东湖区市监局印发了《关于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方案》、《关于开展美容美发机构和宾馆经营使用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等多个文件,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明确了任务分工。高位推动专项整治行动。
二是加强科普宣传、提高法律意识。一方面通过微信群、现场提醒等多种方式,督促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合法合规经营。另一方面通过现场宣传、进医院宣讲、标语警示、张贴宣传海报等多种方式在辖区开展药化安全知识宣传活动,解答群众咨询9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播放宣传视频150余次,标语1200余条次。宣传了药品、化妆品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了辖区群众安全用妆、用药意识,营造了良好用药用妆氛围。
三是开展抽检工作、防范药品风险。充分利用省局抽检系统,提高抽检的针对性和靶向性,按照药品风险程度、均衡抽检等原则,结合辖区实际,已完成药品抽验任务32批次。
四是加强监督力度、打击违法行为。整合各种专项检查、整治行动,优化营商环境,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1.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2022年共出动执法人员277人次,检查企业130余家,发现问题11家,责令改正11家。
2.开展美容美发机构和宾馆经营使用化妆品专项检查工作。2022年共出动执法人员90余次,检查美容美发和宾馆40余家。指导经营者依法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同时,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3.开展新冠疫苗流通领域监督检查,2022年共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检查东湖区疾控中心2家次,新冠疫苗使用单位15家次,全力筑牢疫苗安全屏障,做到疫苗来源可查询,去向可追溯。
4.开展药品经营使用环节专项整治。以城乡结合部、偏远乡村为重点区域,重点监管麻醉药品、中药饮片、精神药品等药品,同时督促企业开展自查。
5.智慧监管,合理利用APP。利用执业药师打卡APP,对没有达到打卡要求的药店进行重点检查,及时提醒和督促。严厉打击执业药师挂证行为,对涉嫌挂证的执业药师进行核查,并逐一提醒和约谈。督促执业药师在职在岗,严格凭处方销售处方药。
五是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执法合力。协助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治安大队核查1起倒卖药品案件药品流向问题,携手打击辖区假劣药品案件。与公安局、医保局开展2次联合检查,多部门联合执法增强了执法力度、查处力度,实现了“一次上门、监管多事”,有利于多方位监管辖区药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