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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湖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请指南
    • 时间: 2024-01-03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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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补贴范围和对象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户。对国有农场和村集体所有(未发包到户)的耕地,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国有农场和村集体。享受补贴的对象,对耕地保护负责。

    二、补贴标准

    全省统一执行112元/亩的补贴标准。

    三、申请材料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核实村级登记表和乡镇镇级汇总表电子版、盖章扫描版以及相应公示材料。

    四、补贴程序

    按照“保持稳定、优化结构、区级实施、乡镇落实”等原则,严格按照“村组登记、两榜公示、乡镇初核、区级确认”的程序,进行补贴耕地面积的核实界定、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

    1.村组登记。村组按照补贴面积界定的要求,对农户耕地地力补贴面积(确权面积或二轮承包面积)进行逐户登记,经农户签字确认、张榜公示等程序后,将汇总材料上报镇。

    2.乡镇初核。镇组织对村级上报的农户和耕地面积情况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将汇总材料上报区农业农村局。管理处国有农场耕地由法人签字确认,经张榜公示后报农业农村局。

    3.级确认。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对镇(管理处)上报的补贴耕地面积情况进行确认,同时,对国有农场和村集体耕地进行确认,最终确认全区享受补贴的耕地总面积。

    4.发放补贴。补贴资金由区财政局按照最终确认的镇(管理处)登记上报的补贴耕地面积和112元/亩的补贴标准,核算镇(管理处)的补贴资金数额,通过社会保障“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户。对国有农场和村集体所有耕地,将补贴资金通过公账直接发放到国有农场和村集体,并进行张榜公示

    五、政策依据

    《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31号)、《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

    六、咨询电话/联系方式

    0791-87838695

    七、受理单位

    东湖区农业农村局

    八、受理时限

    截止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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